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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林外传》中,一来些奇怪的人,老白经常心想:“诶呀,该不会是六扇门的人吧?”显然,六扇门是明朝专门逮捕罪犯的群体。

    曾逮捕了盗神:姬无命。当然,盗圣:白玉汤(后更名为白展堂)也是六扇门通缉的罪犯。

    六扇门里,有天下第一女捕头c白展堂的母亲白三娘,以及郭芙蓉的父亲郭巨侠,和他的徒弟四大神捕

    温瑞安在《四大名捕》中虚构了一个属于官府的组织——六扇门,专门办案。在明清小说中也有以六扇门代指衙门,温瑞安的虚构从此而来,而《武林外传》中的六扇门影射的是四大名捕。

    至于云逸他们现在所在的六扇门,指的是三法司衙门的合称。分别指刑部c大理寺和都察院。

    刑部,古官职名。中国古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c晋以后,尚书之三公c比部c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c梁c陈c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

    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惟元代只设刑部,无大理寺。

    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c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法部。刑部之称遂撤。

    刑部执掌的职务主要为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c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c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刑部又称秋官c宪部。秋官出自周礼,武则天时改刑部为秋官;宪部出自唐明皇天宝12年改刑部为宪部。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c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秦c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c汉哀帝c东汉末汉献帝c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

    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c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c清由大理寺c刑部c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明c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大理寺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

    建隆三年,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

    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汔,同署以上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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