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出的商品成本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x7年7月12日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1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注:如果销售该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这笔分录,待税义务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220x7年10月5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发出商品60000
320x7年10月16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三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c商业折扣c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c商业折扣c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511甲公司在20x7年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如果乙公司在5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10000x2元,实际付款1150011700200元。
借:银行存款 115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3如果乙公司在5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10000x1元,实际付款1160011700100元。
借:银行存款 11600
财务费用 1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4如果乙公司在5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借:银行存款 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