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准则是在对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修订完善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允许部分开发费用资本化
原准则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区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规定,所有无形资产均按一定的期限分期摊销计入损益。新准则规定,区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摊销,但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三允许部分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计入成本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准则要求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二c新旧衔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首次执行日处于开发阶段的内部开发项目,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应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及以后发生的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
二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应当以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继续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以摊余价值为基础,在首次执行日后应当停止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四首次执行日之前购买的无形资产在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期限内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提的摊销额,不再追溯调整。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以尚未支付的款项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减少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从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摊销或减值测试,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剩余付款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首次执行日之后,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c固定资产c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实务工作中,交易双方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方面可以满足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货币性资产的流出。如某企业需要另一个企业拥有的一项设备,另一个企业需要上述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双方就可能会出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行为。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c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涉及如下交易和事项:一是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所谓非互惠转让是指企业将其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无代价地转让给其所有者或其他企业,或由其所有者或其他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无代价地转让给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所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之间主要以非货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