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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名称c账面价值c公允价值c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c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c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c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四c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c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盘盈c盘亏的固定资产较为少见。企业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第五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c新旧比较

    固定资产准则是在对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中引入了现值计量属性

    新准则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原准则对此不要求按现值计量。

    二规定了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

    新准则要求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三增加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处理。

    四改变了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账,同时增加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新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五修改了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要求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单设“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新准则要求此项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二c新旧衔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按其现值增加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相应负债,并将应补提的折旧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首次执行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在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期限内延期付款c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首次执行日之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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