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不管生与死,我永远无法得到我希冀的。我永远不可能成为嘉美。
我一夜未睡,清晨时,在稀薄的阳光照射下,我看到自己的双手正缓慢变化,一点儿一点儿地逐渐透明,直至完全消失,像某种病菌一般,这种透明的病态很快蔓延开来,顺着我的双手缓缓地将我遁形了,我彻底看不到自己了。
在最后一丝皮肤消失后,我惊讶地看到了嘉美她蓬头垢面地蹲在我面前,仰着脑袋晒太阳,似是发现了什么,扭过头来,浅浅地笑了:“恭喜你,我的姐姐,你终于也病了。”
13
嫉恨,也许真的是一种病。
传染性极强。
在你竭尽全力想得到别人的东西时,不知不觉中失去了自己。
良人
〔良人,又名“食”。古代妖怪,因人而生,可善可恶。〕
01
阿良回来时满身酒气,我将他扶到床上,才发现他脸色惨白,不停地哆嗦,闭着眼睛,像睡着了,又好像浑浑噩噩在半睡半醒之间,可以清晰地看到眼珠在眼皮下不停地翻转。我起身,打算去倒一杯热茶,好给他去去酒气。
阿良猛地睁开眼睛,一把抓住我:“别走,楚楚你别走”
那双手冰凉彻骨,好像死了三天三夜的尸体。我急忙为阿良使劲搓了几下,埋怨地说:“怎么喝成这样”
这死人竟然喃喃自语地睡着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抽出手来,取来毯子,小心翼翼地为他盖好,看他睡得死沉,不忍叫醒他,权且让他在沙发上睡一夜吧。只是这么多年,他睡觉的样子永远不变,死皱着眉头,永远一副纠结的模样。
我伸出两根指头放在阿良的眉棱骨上,用力抚去,这才舒展开来。他下意识地翻了个身,顺势抱住我的腰。我苦笑,看来今晚又要这样挺一夜了,男人总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说起我和阿良,彼时,我们还是年幼无知的孩童,那时他大概只有花池子那么高。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大学毕业工作,一直没有离开对方的生活。
不得不说,缘分这东西真的很奇妙,有时让你不得不信。
记忆中我们这种纯纯的友谊发生变化时,应该是初中。那时,阿良已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俗气一点儿说,简直就是童话小说里的白马王子,大家都很喜欢和他在一起。
和阿良相比,我要显得平凡许多,戴着牙套和眼镜,俨然一个脾气刁钻古怪的教授夫人,每天抱着厚厚的课本,在学校里穿梭往来,就这样一直耗到了大学。天知道我那时有多自卑,偶尔从学校操场经过,看到阿良打球,莫名其妙地会有一种距离感。
好在,我还算个理性的人,童话故事只适合童话世界,于阿良而言,我或许真的只是一个从小长大的好朋友。于是,我学着克制自己的感情,克制自己的冲动,尽量远离阿良,让自己更加冷静地面对彼此。
我甚至作了最坏打算,毕业,工作,远离家乡,逐渐生疏,直到不相往来,渐渐遗忘。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阿良能走到一起,也许真的就是上天注定。
那一年我们这个南方小城出奇的冷,大雪漫天。我去阿良家拜晚年,离开时已有些晚,街道上并不黑暗,积雪反射着路灯的光芒,明晃晃的,很刺眼。阿良送我回家,转过街角时,突然一把拉住我:“楚楚”
我被阿良从未有过的异样眼神吓到,像是数九寒天里跳动的两团火。没等我问他,他再一次开口,一个问题问得我很尴尬也很兴奋,他说:“楚楚,这么多年了,你喜欢过我吗还是你从未”
那天,我的心狂跳不已,大脑混沌,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阿良回忆当时对我表白的那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