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于觉得自己已经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当女孩儿开朗的冲他打声招呼时,汤姆逊窘迫的甚至想要钻到洞里去。他甚至没有听到下课的铃声是什么时候响起来的,而自然也就忽略了女孩儿尝试沟通的招呼和搭讪。
但不得不承认,自那一天起,他的心情终于变得稍稍轻松了些。他仿佛发现了某种让自己能够变得开心的秘诀,而后在回到家中躺在自己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时,当他枕着手臂回忆起那个女孩儿的一颦一笑时,他终于露出了一个久违的笑脸。
一直黑暗的夜,在这一刻才终于对他展露出星光和月。
自那一天起,汤姆逊开始在自己的房间里购买了健身器材,开始锻炼身体注重仪表和姿态。上课的时候他居然破天荒的愿意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而且每一次回答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几乎每一次都会得到老师的赞赏。而当他坐下时仍旧没有和自己的同桌打声招呼,但是每一次他都试图用眼角的余光去看看,看看自己的同桌是不是在偷偷看自己,有没有被自己的精彩表现所折服。
这个学期的期末,他第一次大胆的约了女孩儿去喝咖啡。
女孩儿很错愕,面对着这个一直都没有和她做过交流的同桌邀请时她明显犹豫了一下,但最后仍旧点头同意了,并且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与他一同去了学校旁的一家小咖啡屋。两个人聊天似乎也很愉快,女孩儿正式向他介绍了自己,她叫爱丽丝,来自苏格兰的一家农场家庭。而他也略显窘迫的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出于某种别扭的心里,他并没有提及他的父母和家族。这让爱丽丝觉得他可能只是一个家庭一般殷实的普通孩子而已。
两个人自那天开始有了更多的交流与沟通,偶尔下课时还会相约一块去校园的草坪上散散步。当汤姆逊获悉女孩儿每天上学的路线后,他当即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早上即便并不顺路却没没都赶在女孩儿出门前去接她上学。于是乎,在第二个学期的期末,他与她恋爱了。
对于汤姆逊来说,整个世界在一瞬间就变得十分温暖,温暖的仿佛要把自己化开一样。甚至于每日里见到了他早出晚归的哥哥姐姐时,他都能对两人微笑着打声招呼。头几次着实让两个人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这个笨蛋弟弟发了疯。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十分快乐,恋爱的日子总是快乐的。
两人一起上学起放学,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一起去小镇逛街一起去游乐场尖叫。
但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美丽可爱的姑娘总是不会缺乏追求者,而这次成为汤姆逊情敌的则是一个十足的公子哥。每日里能够开着宾利上下学,一身衣着没有一件叫不出牌子的东西,最让人羡慕或者嫉妒的是他几乎每天都会换着女伴,几乎每周都会换个女友。
终于,这样一个情敌找上了爱丽丝。
汤姆逊在最开始发现这样一个人开始纠缠爱丽丝时,他没有如以往一般退让c退缩,而是以一个让他自己都难以相信的强硬态度挡在了两人的中间。而后他就挨了重重一个巴掌。虽然他自上学以来一直都被这样或那样的人扇着巴掌,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在挨揍之后有任何的退缩。而是拉着爱丽丝的手慢慢走开。
第二次,他自己出现在校园里时,被公子哥叫来的一群孩子围殴。但是上学或放学时,他却仍旧跟爱丽丝出双入对。
对于汤姆逊来说,这本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断。但他却做得如此的理所当然,如此的义无反顾。
但是,当某一天汤姆逊再次来接爱丽丝上学时,发现的却是她开开心心的坐进了公子哥的宾利车里。他骑着那辆自己通过打工一分分赚来的自行车,眼睁睁的看着那辆加长宾利扬长而去。
那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心中某些东西狠狠的碎掉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