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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一股浓浓的不舍升上心头。

    从最初的素味平生,到后来有说有笑,再到后来肝胆相照,一百年,他早已将高大当成了真正的大哥。

    同样,高大也是竭尽所能在帮他。一开始是因为他身上的至尊气息,但后来,他能感觉得到,那是真正的兄弟情分。

    若非如此,他大可以不必自损良多也要为他炼制最完美的烈日神翼。

    “是啊,一百年过去了,是时候说再见了。”

    “知道吗老弟,说真的,看到你这会不舍,大哥我心里真的高兴。”

    “因为大哥知道,你是真心拿我当大哥了,你没有当我是虚无的存在!”

    看到楚辰红了眼,高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自己却先落了泪。

    好长一段静默之后,他笑着在楚辰胸口锤了一下。

    “好了,走就痛痛快快的走,扭扭捏捏像什么话?还记得吗,大哥说过,临走前要再送你一件礼物。”

    “大哥已经给我很多了,给我也不能再要!”楚辰一个劲的摇头。

    高大呵呵一笑,“给你就守着,不然等着发霉啊?好了,去陪小璃吧,她这会估计快要醒了。大哥这就准备礼物。”

    “大哥,真不用!”

    “让你去你就去,不然老子锤你啊!”

    就这样,楚辰被赶回宫殿。

    不久,黎璃醒来,看楚辰坐在一旁,不禁疑惑道:“怎么在这里发呆?”

    楚辰把高大的话重塑一边,听完,黎璃脸色大变,都来不及打招呼就往外跑。

    楚辰连忙跟了出去,只见外面的青山绿水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再回头,那华丽的宫殿也已经不见了。

    二人茫然走到原先高大沉睡的地方,那里早已没了那神秀俊逸的身影,留下的只有一支暗红色羽毛,再有便是一个暗金色手环,最后还有一封信。

    楚辰捡起羽毛,听着上面传来呼呼的风声,仿佛听到高大豪迈的笑声,仿佛看到他在振翅高飞,一个不小心,滚烫的泪水掉落下来。

    另外一边,黎璃捡起手环,熟悉的气息让她一下子就认出来,这手环不是别的,正是那条一直让她羞涩不勘的金色绳子。

    好一会,黎璃带上手环,将信递到楚辰面前,“高大哥留给你的!”

    “嗯!”楚辰点点头,擦去泪水展开信件。

    “老弟,大哥走啦,一个人沉睡这么多年,大哥早受够了,最近百年能与你们相遇,是大哥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大哥本就是一缕残魂,早该泯灭了。所以,不要为大哥伤心,是男子汉,就擦干眼泪,昂首挺胸,向前走!

    你看到的羽毛,就是老哥栖身的逆羽。

    听到上面的风声了吧?哈哈,告诉你,逆羽可是烈日神驹逐日的关键,没有它,咱飞不了那么高,飞不了那么远,也飞不了那么久。

    现在,它归你了。

    如果有可能,你一定要造出最好的星梭,然后将它插在上面,然后,带着大哥的心一起飞。

    好了,不说了,娘的,老子都忍不住要哭了。

    最后,记得跟弟妹说声对不起,绳子是恶作剧,很抱歉给她那么多年的屈辱,作为赔礼,手环送她了。

    再有就是,如果,如果你俩将来有了孩子,别忘了告诉他们。他们有个高大帅气的叔叔,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本书写到现在,很久没有写出过这种场面了,许多时候都是为了爽而爽,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感动。高大这个人物,本来只是灵机一动的产物,结果这章写完,我居然很强烈的舍不得让他离开。

    真的,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让我想起最初写这本书的初衷,那就是讲一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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