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雅左手摸摸下巴,想着怎么才能把这三匹狼运回去。看着这两匹纯白毫无杂色毛的狼,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在现代可是保护动物吧!在这里完全是猎物,猎到了便是能力。
嘿嘿,这下细米有了,老娘的药有了,说不定还会有点存款。咳咳,当然,自己帮助那个少年不是因为图他的这几匹狼的报酬,自己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嗯,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
舒雅边想边动手砍了几根成人手臂粗细的树枝,再扯过缠绕过树顶的蔓藤便开始着手捆绑,很快,一个简单的伐便做好了。舒雅把狼放在上面,扯了些大叶子的树枝盖上,又把野鸡兔子和砍刀一股脑的往篓筐里塞,把箩筐背在背上后便拉着预先留出来的两股蔓藤便下山去了。
舒雅回过头看着自己拖动的三匹狼和背上篓筐,在低头看看自己的小手掌好一阵感慨,想想前世十岁的自己,在孤儿院提桶水还要吴越帮忙,这一世的自己,因为有武功有内力居然拉上三匹狼还能在丛林中穿梭,不得不说武功真是个好东西!
舒雅走出林子来到半山腰的时候,远远地就能看见自家的屋顶袅袅炊烟,肯定是嬷嬷在做饭了,比起前世孤儿院里的生活,这一世虽然每日都在为生活忙碌忧愁,亲爹也不要自己了,但有老娘和嬷嬷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让自己体会到了那已经失去很久很久的亲情。 唯一遗憾的是,这份珍贵且暖人的亲情没有能和吴越一起分享,想到吴越,那个冷清凤眼的少年有浮现在舒雅的脑海里。
赫连舒雅拖着雪狼从山里出来的时候,边走还边把沿路遇上的干柴禾用脚提到后面的伐上。
到了外围,村民们便看到一个少女背着一个装满野味的篓筐,手里还拖着一个树枝做的简易伐,上面有好些猎物。看到这一幕,无不羡慕与惊奇。
“我的那个老娘啊!这不是半山腰王家的闺女么?”赫连舒雅和母亲搬到这里后,很少和村里人来往,一般有事都是由嬷嬷出面社交,因嬷嬷姓王于是就对外宣称是王家,因为赫连氏是北方领主的姓氏,属于贵族姓氏,在这小山村不能用;纳兰氏是北方大族的姓氏,虽也有一些小的民众姓纳兰,但也是极少的,且大部分都在绯城那边,于是不敢用;
由于嬷嬷有时候称呼赫连舒雅为舒雅,所以村民们都以为赫连舒雅姓王,名舒雅。
惊呼完的村民还不忘臆想一下,“要是我闺女该多好啊!”
旁边有另外一个村民啪啪他的肩,嗤笑道:“要是你闺女,这么雄壮威武,嫁不出去,你养她一辈子啊?”
这个村民反驳道:“切,她这么能打猎赚钱,还用我养,到时候是她养我了。没看到她家总是她出去打猎么?”
“你说得也对!”那个村民赞同的点点头。
旁边另有村民插话道:“不是你闺女,可以是儿媳妇啊!
先前说话的村民遗憾的道:“可惜了,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其实舒雅长得很俊的,唇红齿白,村里就没有长得这么俊的人儿。”
旁边有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哼哼声道:“长得是挺俊,可这力气也太吓人了些。”
“听说她这么大的力气,因为她的先祖是勇士,能单手举起一千多斤的鼎!”这完全是村民们听故事臆想出来的,赫连舒雅家可没有人这样说过!
“你看她拖的那些猎物,得好几百斤吧!”
“这样的儿媳妇!还是算了,娶回去要是偷懒,自己想揍她揍不了,反而会被她揍一顿呢。”
赫连舒雅:“”。
我去,有这样想法的,我也不愿意嫁啊!舒雅在心里默默的吐槽。
不过话说,这颜值什么的在村里完全不管用啊!难道是还不够高的缘故吗?舒雅心里疑问。
这些在冬天里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