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邀约这种事, 通常有了第一次, 就会有第二次, 第三次。
花了几天的时间,带着顾临安逛遍了洛城所有能逛的地方, 厉南烛摸了摸下巴, 盘算着接下来该带着对方干点什么去。
这边疆的小城市, 统共也就这么点地方,总不能让她骑着马, 带人去沙漠里头溜几圈吧?就算顾临安愿意, 她还舍不得让人出去晒呢。
一边在心里琢磨着事儿, 一边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着, 厉南烛看着边上某几个满脸不自在地坐在摊位后边的男人,眼中不由地浮现出些许笑意来。
因着前些日子她让柳含烟放出去的那些消息,这些人倒是没有像之前顾临安他们刚来这里时那样发懵,很快就弄明白了两朝之间的差异之处。
只不过,哪怕知晓其中的不同, 想要接受,却也并非那般容易的事情——看看那些个坐立难安的男人就明白了。
这些能和一群女人一块儿, 出来讨生计的, 心里头也算是敞亮开明的了,都还是这个模样,就更别说另外那些不肯和女人接触的了。
据说有的人在听说这个国家以女为尊的消息之后,转头就收拾包袱,准备回御朝了。柳含烟也没让守城的拦着, 让她们记下了对方的名字之后,就直接放行了。
既然人家不乐得留下来,她做什么要强人所难?她们大周,又不缺这么几个男人。
然而,柳含烟是没让人拦着,那群人拿着包裹在沙漠外头站了一会儿,就自个儿露了怯,又灰溜溜地回来了。
当初是活不下去了,才会扔下所有的东西赴死一搏,就为求那一线生机,这时候吃饱穿暖的,还哪里有那个胆子,去穿越那一眼都望不到尽头的沙漠?
还有的人,在知道这地方男人的情况之后,心思就活泛开了,成天想着勾搭个家里头有钱的女人。
——只要找个好人家,把女人给伺候得好了,就能过得舒舒服服的,再不用去干那些劳什子的脏活累活,还能被捧在手掌心上宠着,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
就这么短短的几天之内,城里头的那些个百夫长千夫长校尉都统,挨个儿的,都“巧遇”了好几回某些皮相看着还不错的男人了。就是厉南烛和柳含烟,都没能完全避开这些事儿。
好在这洛城治安够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士兵在各处巡逻,否则的话,大概厉南烛每天出门,都能看到各种适合“英雄救美”的情况,就连哪边是“英雄”,哪边是“美”,都还能随机应变呢。
这些家伙的脑袋瓜子里面装的东西,有时候也确实还挺有意思的。
可惜的是,大多女人,都不会喜欢这种带着别种心思的男人,太让人不安心。谁知道今后家里头要是出事了,对方能不能同甘共苦?
娶回家过日子的,还得是安分守己的男人更好。
当然,所有的这些事情里头,最有意思的,是一家的女人,在看到外头那些靠着自己撑起了自个儿的一片天的女人之后,暗地里找了人,把家里的男人给狠狠地揍了一顿,留下一封和离书,带上自家的女儿跑了。
据说那家的男人在外待人亲和有礼,在家却脾性暴戾,一有不顺心的事情,就对自家的女人拳脚相向,就连那尚未满十岁的女儿,也都没少挨打。
厉南烛会知道这件事,不仅仅是因为这事传得挺开,还是因为那个女人,带着自己的女儿,跑到了柳含烟的府上来。
由于打小就跟着厉南烛,柳含烟在许多事情上面,也都随了她的性子,从来不会太在意出身高低,身份贵贱。就连这将军府外头,也都向来不驱人,由着这地方的人,在将军府所在的这条街上贩卖物品。
“就是得有这么一个普通人能够找上门来的途径,底下的那些人,才不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