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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医生,有点小洁癖,身边也从未养过什么小动物,接触最多的,莫过于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但不得不承认,当他瞧见那只通体白色的猫第一眼时,便觉得整个心都融化了。

    她就那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将他原本的生活完全打乱。本是两同心中封印了多年的灵,到最后却和自己的关系最为亲近。

    当时叶晔在想,有只猫也不错。

    有些人,别看他们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背地里,他们连只猫都没有!

    叶晔怀中抱着呱唧,这般想着。

    那个炎热的夏日,他觉得自己的四周都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而唯有自己,保持着单身狗的清香。

    其实前世,以叶晔的皮囊,招来过许多小护士的爱慕,不过自打她们知道自己骂起人来六亲不认之后,原本的星星眼便变成了一副惊恐的模样,离自己要多远有多远。

    再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值个夜班或者忽然有什么紧急手术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医院,可以说是叶晔的第二个家。

    正因为前世活的如此匆忙,他才无法放慢脚步去活出自己的样子。

    穿越过来,整日无所事事的他一边研究师父的药,一边逗呱唧玩。

    直到那天,他不知怎么回事,打了个盹儿,便见那小家伙爬上了树枝,还颤抖的不敢下来,心中带着几分嘲笑的他展开双臂,虽不知它是否听得懂,却仍旧说:“我接着你。”

    小时候他看聊斋,里面写狐狸还有什么别的妖怪都会变成ěi nu,而且都是心善的妖,从未想过害人,那时候他便想,什么时候这种事情自己也能遇见。

    他还想,呱唧这么通人性,可莫有一天成了精。

    结果,一语成谶,只觉臂弯一重,怀里多了个小萝莉。

    十二岁啊,这让他怎么忍得下心下手。

    就这样把她当成èi èi一般带着,去哪里都一块儿,虽然看上去十二岁的模样,却同刚出生的小孩儿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问一问,他也不知是以前的脾气被那些小护士们消磨的没了还是重生后变得耐心了,竟一个一个地给她解释,没觉得有一丝不耐烦。

    在叶晔即将同师妹一同去芜苏时,北萝却突然告诉自己,想找两味药,看了药名的他没有多想,只知道那两种药在玉灵山很常见,便直接对云瓷宁说自己晚些去芜苏,启程同北萝一起去玉灵山采药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两味药,是不老解药中所需的药材。

    再后来,一系列的事情都让他措手不及。

    什么前世今生,什么她是金汶国那个被害的公主,他是带领中原人抢掠金汶的敌人,他根本就记不清,也不知道。

    叶晔只知道,他是叶晔,她是北萝。

    北萝服了解药后便长大了,那时他才想起来北萝同他说过的话:“我已经活了嗯,反正很多很多年了!”

    的确很多年,多的,可以回溯到前世。

    他像是着了魔般,在除夕的前一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芜苏,去大漠追寻她的踪迹。

    风沙蔓延,驼铃声声。无处不在的风暴几次都险些夺了他的性命,他却仍旧未曾放弃。

    好在在大漠之中,遇见了因凤昭同大食开战而返回大食的商队,跟着他们的脚步,自己在大漠,至少不会迷路。

    他认识了洛塔莎,同北萝十二岁的模样十分相像,恍若透过她便能瞧见从前北萝的模样。

    夜里怀中抱着自己的剑时还会在心中大骂一句:“没出息!”

    他幻想过很多次两人再次见面的场景,比如北萝骂他,说我们再也不要相见。或者像诗词里描写的那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他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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