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梁越发自内心喜欢这把匕首,距离得到匕首已过去两个多月,他依旧寸不离身地带在身上,没事便拿出来把玩。
他在网上搜索过此类匕首的信息,是战国后期流行的。梁越从小佩服一个古代的侠义刺客—荆轲。据说荆轲就是持着这种匕首去刺秦王的,虽然最后身首异处,却造就荆轲古代第一刺客的英名。
梁越给青铜匕首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荆轲刺。然后看着荆轲刺闪烁寒茫的刀刃,自嘲地笑笑,真当这把高仿青铜匕首当荆轲刺秦王的匕首了。即使那把匕首还在,经过两千多年岁月的沧桑,恐怕已经是一堆腐铁的模样,更何况,使秦国王室蒙羞的匕首,怎么还可能存在?
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显示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梁越把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干净的女声:“梁越,快点出来陪你老姐我喝几杯,我出差回来了。”
打电话的是莘影,来自北方的豪爽女汉子,比梁越大一天,于是便以老姐自称。在全公司,除了梁越自己以外,其他人都看出来了,这位一头短发的北方美女喜欢梁越。
梁越笑了笑:“你回来了啊,怎么又换手机号码了。”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喧闹声,应该是刚下车站,莘影大声嚷一句,她的声音立即盖过其它声音:“在外出差,换一个外地号比较方便嘛,更何况是公司上班报销,不要白不要。我这边不方便,先挂了,一会儿老地方见。”
手机响起忙音,梁越怔了怔,还是风风火火的脾气。他匆匆起身,
莘影说的老地方在一家大排档,离梁越家较远,而且经常人满为患。他必须提前去预订一个位置。
大排档里飘起一股呛鼻的烧烤味,其中混合着寡淡的啤酒味,周围人们欢声笑语,热闹非凡。梁越静坐在靠角落的桌子旁,他不喜欢这里的环境,人们闹腾腾的声音吵得他心烦。但莘影喜欢,每一次莘影都会把他拉到这里,跟他一起喝啤酒,大谈人生理想。
久而久之,梁越还是不喜欢这里,的已经不会排斥这个地方了。
这是一个奇怪的感觉,明明一个人不喜欢一样东西或事物,却能够在一旁静静忍受。
也许是怕因为拒绝而让对方失望吧!他想。
“让你久等了。”莘影出现在梁越面前,还是一头利落的短发,笑起来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梁越指了指身前的座位:“我也刚来,坐下吧。”
莘影在对面坐下,熟练地叫服务员来点了喜欢的烧烤,又要了几杯啤酒,把酒杯递到梁越面前,对着梁越眨眨眼睛:“梁越你说过哦!我喜欢的烧烤你也喜欢,所以我全点了,不许挑剔。”
梁越装作沉思一瞬,疑惑地说:“我什么时候说过。”
“上次你喝醉了说的。”
“莘影,每次都是这样的开场白,好吧!依你。”
“连老姐都不叫了?”其实梁越就没叫过莘影老姐。
莘影狡黠望着梁越,眼眸中带着光,旁边一个声音幽幽地响起:“哟!深情凝视,郎情妾意啊!”紧接着哄堂大笑。
莘影侧头看向旁边,是一桌头染黄发,肩有文身的非主流青年,简单来说,就是一群二流子。他们有四个人,此时正因带头青年一句话笑得合不拢嘴。
莘影站起来想跟他们吵,被梁越拉回座位:“别理他们,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忍忍就过去了。”
莘影点点头,但她直爽的性子很难忍下这口气,所以整个晚上都闷闷不乐,旁桌的人挑衅几句见对方不理他们,也自觉无趣,便不再招惹他们。
这家大排档地处城郊,离城市不远不近,在晚上能够看到整个城市的夜景,因为这个原因吸引了很多顾客。莘影一喜欢热闹,二喜欢这里独特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