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海的表情又更加承重起来,但仍然不死心地继续反驳道:“即使我在家中装上声控开关。那我又是怎么出去的呢?假如你做过调查,也应该清楚,我所居住的小区并没有后门,而当时门卫也没有看到我出去,请问你该做何解释……?”
“要避开门卫,有很多方法。其实你自第二起案发当天,从早上上班开始,直到翌日才从外面回来,这也就是为什么,门卫只看到你回来而没看到你出去。当天早上,你出门上班时,打开手机中mp3的歌曲播放功能;因为有声音,所以声控开关自动亮灯,然后将黑色的窗帘拉上,大白天从外看,绝对看不到光线;接着就去上班,直到晚上,大概10点半左右,手机电压过低,自动关机,音源消失,大概20秒后,电灯熄灭,门卫看见从你房间窗帘缝隙透出来的光线消失,便以为你已经入睡,其实你当时已经在医院附近的公园里等待黄远,然后将其杀害……!等第二天天亮后,才回家布置好一切,为的就是提防警察发现尸体后,会来家中搜查……!”我喝一口水,表情依旧严肃。
“等等,这又不对啊……!他怎么预测手机会在那个时候没电呢……?”赵成仁插嘴道。
“他需要的,并不是在特定的时间内用完电池。他的手机是三星i308,根据电池的厚度来看,应该是1000毫安电池,在屏幕亮度和高度把玩的情况下,电池可维持约一天半的时间;而只是日常使用的频率下,便可以维持48小时的待机时间,只要韦医生斟酌使用手机,等案发当天便可在晚上刚好将电池的电量用光。其实电池只要在8点以后的任何时间段内使用完毕,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除了做不在场明外,还有便是在时间上,扰乱警察的视线……我说得没错吧……!”我的目光又转向了韦海。
请你就此放弃吧!为了你心中的仇恨,已有两人死亡,虽然他们罪有应得。但为了这样不堪的人,而放弃了今后的人生,这又何必呢……!
“你说的,顶多是个比较符合逻辑的故事!要定我有罪。就必须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这你应该知道……!”韦海始终坚持地为自己开脱,没有证据,一切都免谈。
“对啊!你有证据证明这一切吗?而且你说前辈他是使用声控开关来完成不在场证明,你找到它了吗……?”赵成仁也不确定地问道。他绝对不相信前辈就是凶手,不过这小子所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但无论如何,他始终不相信。
见他如此。我不禁一阵叹息。
我走到他书桌旁的椅子前,将上面的公事包拿了起来:“已经过了一那声控开关,证据就在这公事包上面……!”
“不是吧……!这公事包能和案件有什么关系……?!”赵成仁惊奇地说道。显然,他并不相信我所说的事实。
“关系可大了……!首先,我们回忆一下,当时第一起事件的案发现场,尸体所在的书桌上,有曾经被某些东西拖拭过的痕迹,而造成这样的痕迹的东西。便是这公事包;再看看墙上的灯,就算是只有170公分的我,只要站在正下方的书桌上,也能很轻松的看清灯的电源接线。韦医生的身材有大概180公分,这简直是轻而一举,但是他也意识到如果这样贸然地睬上书桌的话,那自己的鞋印一定会印在书桌表的玻璃层上。所以情急之下他便用随身带的公事包,当作垫子,把声控开关取下后,将公事包拿走的时候,不小心拖拭了书桌上的血迹。所以,在他的公事包上一定会有四者的血。只因为公事包的颜色是黑色,所以我们看不见附着在包上的血迹。只要将公事包送到警局的鉴证科化验一下,真相便一目了然……!本来我也并没有想到公事包的,幸好你粗心大意,并没有把公事包上的脚印拍干净,不然我确实是找不到你犯案的证据……!”
“不可能的……前辈不可能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