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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教育界有这么一个说法:哈佛大学可算是全美所有大学中的一项王冠,而王冠上那夺人眼目的宝珠,就是哈佛商学院。哈佛商学院是如今美国最大、最富、最有名望,也是最有权威的管理学校。

    哈佛商学院(harvardbusinessschool,简称,hbs)是美国培养企业人才的最著名的学府,被美国人称为是商人、主管、总经理的西点军校,美国许多大企业家和政治家都在这里学习过。在美国500家最大公司里担任最高职位的经理中,有1/5毕业于这所学院。哈佛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asterofbusinessadministration简称mba)成了权力与金钱的象征,成了许多美国青年梦寐以求的学位。

    哈佛商学院是一个制造“职业老板”的“工厂”,哈佛的mba人人都疯狂地关心企业的成长和利润,他们有着极强的追求成功的冲动,和自命不凡的意识,他们是商业活动中的职业杀手。mba平均年薪可达10万美金以上,以致美国人指责mba的第一条缺点就是他们的身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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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清沂将游戏事务都处理完后,已经是凌晨一点了,远超平常的睡觉时间。他将全息头盔放好,离开电脑。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深深的困倦——许多事沉甸甸地塞满脑壳,让他络游戏嗤之以鼻;喜欢的男明星是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对他主演的电影简直是如数家珍。总的来说是像巫婆般的老姑娘,或者说是老姑娘般的巫婆。

    第三个,是笑脸迎人的爱德华。24岁,发型时髦,会用男性护肤品,偏爱格子纹衬衫;手总会洗得很干净,仿佛要将指纹都洗掉似的;一直很闲散,嘴角总挂着笑意(这让清沂把他和奥斯科尔、施劳德?布雷划为同类);干活时并不热情,但也不会偷懒,倒是个很中庸的人。他对于财务会计的事情非常拿手,一点儿都不像美国人——要知道美国中学生连四分之一等于0.25都要用计算机才能算出来的。

    这三位同事对清沂很照顾,然而另外一个家伙则对清沂很不友好——陶德,27岁的俄裔青年,身材高大,孔武有力,歧视华人;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得拼写“冲突”(confrontation)以及其他字母数量超过十个的单词(《生活大爆炸》的老梗,你懂的);虽然送货速度很快,但因为粗心,偶尔会送错地方;总说俄罗斯的一切都很美好,但却热衷于《最终幻想》以及美式热狗;讨厌中国的程度甚至到了买东西之前先询问是否“中国制造”的,拒买一切中国货。

    在“小蜜蜂速递”里,清沂倒是过得挺滋润的。他既不用接客服电话,也不用出去跑腿,不过坏的一方面则是太过无聊,无聊得就像个闲人。清沂悲观地想道,要是这种情况再持续下去的话,干脆和老板递交辞职信好了。

    到底自己能做什么呢?清沂一直问自己这个问题。

    三年来的学习真的有用吗?不,自己根本无需怀疑。在西方,管理是一门包容广泛的学科,也是一个严谨的系统,只有在大学中分析案例、深入研究后才能把握住商业管理的精髓。哈佛商学院作为培养无数商业精英的著名院校,自然是个中翘楚。正因如此,自己才拼了命地也要选择哈佛商学院进修,而没有一毕业就去父亲企业内工作。

    学习知识的确有用,但自己真的能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吗?如何能让员工的工作效率更高、如何能节省不必要的成本与时间、如何调动员工的情绪……要是只照着书本去干,无疑是纸上谈兵。哈佛的校训是“真理”(veritas),它时刻提醒清沂,要经过实践检验的才能是真理。

    “去读书?不过是浪费时间、浪费钱罢了。”父亲的话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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