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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八章   汗血宝马

    彩头一经选定下来,高熙嘴角之上荡漾出来一丝得意的笑意,大声的道:“牵我的马出来!”

    高熙这种公子哥,并不是那种纨绔二代。从小到大,都是受家族尽心尽力的培养。骑马射艺都是有所涉猎,恰好高熙这个人从小就是喜欢骑马。

    所以,在骑马射箭上面,高熙自己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去训练。

    赛马方面,高熙很有自信。

    这些年来,高熙参加过很多国内外的赛马比赛,成绩斐然。

    况且,他有着一匹绝世好马,一匹阿哈尔捷金马。

    有着这样一匹绝世好马,所以高熙向来都是战无不胜。得知吴敌和孙渺在马场里骑马,正中下怀,所以高熙才是这般急切的赶了过来。

    从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

    在南山南度假山庄酒场上颜面尽失,那么现在就在南山南马场上找回颜面。

    马上,有着马场的工作人员,牵着他的那一匹阿哈尔捷金马。他来京城不久之后,这匹绝世好马就被他带了过来,放在这个马场喂养。

    只见这一匹阿哈尔捷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在马场工作人员的牵引之下,徐徐而来。

    皮毛是那种枣红色,在阳光这一匹马看起来格外俊朗。

    高熙目光扫视全场,发现所有人都是被这一匹绝世好马所吸引住。

    他当即笑了笑,道:“我从小骑马,向来都是骑自己的马。这样,才能达到人马合一。这一匹马从小跟着我,正是我独一无二的坐骑。”

    “这是什么马,看起来好生俊朗?”终于,人群中有人问道。

    高熙微微扬起了下巴,开口徐徐说道:“这是一匹阿哈尔捷金马,也许大家对于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汗血宝马大家一定听说过。对,这就是汗血宝马。因为阿哈尔捷金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宝马。”

    短短一席话,让所有人都是一阵哗然。

    汗血宝马,从始至今,颇负盛名。

    高家作为京城的名门望族,果然底蕴深厚。

    这高熙的坐骑,竟然是这般一匹汗血宝马。

    一时之间,哗然过后,一群人都是纷纷窃窃私语了起来。

    “传说中,这种汗血宝马可以一日千里,不知道真假。”

    “不过,看这一匹马果然是俊朗威武。用这一匹马来赛马,吴敌恐怕是得输了。”

    “高熙难怪选择和吴敌赛马,原来是有备无患。”

    众说纷纭,一个个都是炸开了开来。

    高熙摸了摸那一匹阿哈尔捷金马,马头微微昂了起来,一声洪亮的长嘶。声音高亢,振聋发聩。

    任何人都是可以从这嘹亮的长嘶中,感受到这一匹马无穷的力量。一旦奔跑起来,恐怕会像是一阵旋风一般。

    “这是我从小的坐骑,改不了。”高熙这会看向吴敌,开口有些歉然的道:“当然,为了以示公平。这马场里其余的马,你都可以随便选择。这马场上的马匹,我有看过。有各种优良的马种,英国纯血马,德国汉诺威马,阿克哈—塔克马,新疆伊犁马,蒙古马等等。这马场老板是爱马之人,所以不缺好马。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匹,来和我赛马。”

    看似慷慨,但是这马场上的所有马匹,恐怕都比不上高熙的这一匹绝世好马。

    况且,高熙和这一匹绝世好马,有过多年亲密无间的配合。吴敌这样贸然选择一匹马,哪里会有这种天衣无缝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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