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魔温女神忽悠着买下来,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用到的大红色,居然也有了用武之地。
温女神说得对,女人是该有一管大红口红的。
涂到嘴唇上,五官都立起来,鲜明抢眼,理科直男看了都知道她有化妆。
她走出客厅,坐下。
席母瞥她一眼,皱眉:“你化这么浓的妆,去见谁?”
“我觉得好看就化了。”
“你这样子走出去,邻居看见了,背后怎么编排你,你知道么?”
“总有人在背后说我美,我习惯了。”
被顶了一轮,席母气出笑容:“还美呢?人家漂亮的姑娘不用化妆都好看,妆这么浓,就是想勾引谁,卖弄风骚!待会把妆洗掉,才准出门。”
“妈,我今年二十五了,按你说的,老大不小了,你管不着。”
席父放下报纸,沉下脸色:“你爹管你,就是管一辈子的!”
“实际上,在我成年经济独立后,你们已经管不着我了,”席妙妙垂着眸子笑了一下:“不说这个了,我们来说点别的,这次我回家,其实也是想跟你说说这件事情,”
迎着两老惊异的目光,彷佛在说──你也有事情?你能有什么事情?
抬头挺胸,跟父母摊牌的感觉,出奇地不错。
席妙妙曾经以为自己会很怕,会说得一个字一个字的抖出来,父母的权威性压在头上,压了太多年,压成了心魔,就像一句‘班主任来了’,一样,烙在反射神经上,下意识就想正襟危坐。
当把创伤撕开来,在烈日上晒一晒,疼过哭过后,她就是一个成年人了。
能够与父母平起平坐的成年人。
“我在家里不吃肉的原因,是小时候你们俩趁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我们家养的拖拖杀了吃了,我吃了两口才知道,所以一直对家里的肉有心理阴影。你们这么对我,真的很残忍。”
她声音平静:“你们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席母愣住,像是没想到会从女儿口中听到这样的控诉。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多少年前的事了,记到现在!”须臾,她终於找到了反击的方向:“我也不想的呀,新家不能养狗,把它扔了它也活不长,到处都是偷狗吃的,还不如我们自家吃了,肥水不流外人田,那年头吃上口肉都难得,把肉放了,多奢侈浪费!而且你现在才跟我们说?当时你怎么没告诉我你不开心?”
“我说了,我当晚把吃的全吐出来,哭了一整夜,第二天也在哭。”
只是你们假装看不见,不把一个孩子的悲伤放在眼内。
“那你后来不也好了?正正常常一路长成你现在这样子,倒会跟爹妈算帐来了,怎么,要你妈赔命给条狗吗?”
啊,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
应该是心痛的,席妙妙却觉得有点好笑──少年已死,她终究长成了皮糙肉厚的大人,像妈妈所说的,大人不应该小心眼地为了条狗难过追究。
但是小孩子会,十一岁的席妙妙会。
於是,二十五岁的席妙妙,替她讨公道来了。
“赔?一个深爱我信赖我,每天等我回家的灵魂,你们赔不起。而我确实拿你们没什么办法,”
席妙妙眸光冷漠,在这一刻,她不是整天埋头动漫里的宅女,温柔和顺的包子里藏着尖锐的棱角,不可动摇:“我只是要跟你们说,妈,你因为发现我爸去找小姐,回来就剃了我的头发来发泄,很伤我的心。爸,你赌输了就回来骂我,我真的觉得不关我的事,那种在公园里的棋局专门骗你这种又蠢又贪的人,没错,别瞪了,就是你蠢你贪你活该。”
“你逼我将珍爱的玩具让给亲戚的孩子,还要笑着送,长大了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