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才这个真实无比的梦,麦云莎心里非常疑惑,这好像就是一个梦,但又好像不是一个梦这么简单。
至少,自己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真实离奇的梦。
麦云莎擦干脸上的汗水,这都是刚才在梦境中,被杜金山那番话给急出来的,随后便打开了休息室的灯,打算开着灯想一想,调节一下激动的情绪。
麦云莎是很了解自己的人,刚才做了这样的梦,那是肯定无法安然入睡了,现在正是半夜两点多钟,看来自己得坐上五个小时,直到天亮了。
“冷静,冷静!我该怎样才能搞清楚,刚才这个梦,到底只是一个纯粹的梦,还是并不只是一个梦呢?好好想一想”
麦云莎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睡衣,脚穿棉拖鞋,披散着满头的金发,在休息室里踱着步子思考着。
刚才这个真实无比的梦,让麦云莎说什么也淡定不下来了。
“对了!山山小弟去执行反恐任务,这是事实,而他在梦中提到了大种子岛,这是我完全没有听说过的岛名,只要我跟有关部门打听一下,反恐任务的地点,到底有没有大种子岛这个岛,我就可以知道,刚才这个梦到底只是梦,还是不只是梦了!”
麦云莎十分聪明,冷静下来后,立刻就想到了这个检测“梦是否是梦”的办法,而且这个办法,从理论上来讲是很可行的。
“只是,该从谁那里才能知道,反恐任务的地点,究竟有没有所谓的大种子岛呢?”
麦云莎继续思考着,目光无意中扫到漆黑的窗外,突然眼眸一瞪,只见那黑漆漆的窗户上,此时竟有一个戴着面具的脑袋露在外面!
换句话说,有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正把面具脸贴到窗外,在近距离窥探着自己!
“天呐!你是谁?你是山山小弟吗?不,你不像!”
麦云莎惊叫了这么一句,立刻后退两步,在旁边的电脑桌上拿起一把手电筒,同时抄起一根短木棍。
麦云莎是非常热爱运动的女孩,之前在美国做快餐生意的时候,利用业余时间,在曼哈顿一家武馆跟随一位棍术教师,学习了两年的棍术,对短棍的应用非常熟练。
下一刻,麦云莎立刻打开手电筒,将手电筒射出的强光,照射在窗外这位面具人的脸上。
在黑夜里,灯光是比任何武器都更有威胁性的。
一个人走在路上,如果被对方用灯光照脸,那种灯光致盲的感觉是非常惹人恼怒的,这种感受,会车时不切换远近光的远光狗们,是值得好好体验一下的。
此时,手电筒的强光照射在窗外这位面具人的脸上,此人竟没有任何的不适,一双透着邪异的眼睛,仍然盯在麦云莎脸上。
“你是什么人?是山山小弟的仇家吗?”
麦云莎这么问着,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的短棍做了个起手防卫的姿势,她这个动作看起来略显滑稽,但懂得棍术的人,一看就知道麦云莎是真会使棍的。
“你不用管我是什么人,只要你肯跟我走一趟,我不会伤害你。”
这位趴在窗外的面具人,声音低沉而有穿透力,正是火丑。
“让我乖乖跟你走一趟?抱歉,这不可能!”麦云莎一脸坚决地说道。
深更半夜,面对窗外这位面具怪人,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就算没有吓晕过去,至少也会吓得手足无措惊叫连连。
而麦云莎却不,她十分镇定,看她眼下这架势,是真的准备和火丑搏斗一番。
“姑娘,我并不想伤害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火丑在没有被那场大火烧成火丑之前,他还是火神,他不但外表是神一样的美男子,而且内心也是很有神格的,面对年轻的美女,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