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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的话,用以前定下的就可以了。”

    “以前也没有定下吧?而且跳过去了吗?把谁当主角的问题跳过去了吗!”

    “既然标题和主角都确定了,那就讨论一下故事的大纲吧。”

    “没确定!哪个都没确定!一直是知弦姐你一个人在擅自决定吧!”

    “是这样吗?不参加讨论是不行的哟,key君!”

    “我参加了!而且一直在反对啊!”

    不是你一直在无视我吗!

    “为了反对而反对真的好吗?”

    “完全不好!根本没有为了反对而反对!你才是为了装傻而装傻吧?”

    “key君是在否定整个系列吗?”

    知弦姐戏谑地看着我。

    咦?是这样吗?学生会系列真的是这样吗?我想了想,“可恶,居然无法反驳!”

    “你看,就是这样吧?所以,都是key君的错。”知弦姐如是下了定论。

    “怎么看都没法得出这个结论吧?”

    “在小说里就是这样哦。”

    “什么小说啊这是?”

    “。”

    “擅自就决定标题了吗?”

    “小红每次犯罪之后都会留下一本小学生守则。”

    “突然就转入正题了!”

    “小学生守则的扉页上写着key君的名字。”

    “警察叔叔,这是栽赃嫁祸!”

    “所以标题的含义就是key君怎样在警察的围追堵截中生存的故事。”

    “不是我干的!”

    “居然足足生存了三个分钟,真是出人意料呢。”

    “另一种意义上的出人意料!这么短的剧情居然要出一本书!”

    “然后就是入狱后长达三十年的生存之道。”

    “三十年的有期徒刑!会长你到底用我的名义干了什么?”我怒视着会长。

    “跟我完全没有关系吧我说!”会长也怒视着我。

    “啊啦,key君你误会了。”

    “哦,这样啊。”

    “并不是判处三十年有期徒刑,而是你只撑到三十年。”

    “三十年,好微妙的数字!被折磨死的还是其他死法完全不清楚!”

    “不需要知道的哟key君,因为虽然在文中反复暗示三十年后key君会挺不下去,但小说最后是只到入狱二十五年,是个很好的结局。”

    “好在意!既然不会写出来,那就不要在文中暗示了!”

    “因为小说里这样的伏笔太多了,而且大都都没有什么解答篇,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注意的。”

    这种式的挖坑手法是怎么回事?而且这种关乎结局的伏笔怎么可能没人在意!

    “因为读者的意见我从来不在意,所以他们是不是在意伏笔我是不会知道的。”

    这样吗?身为作者居然可以这样吗?

    “拜托您,请在意一下读者。”

    “抱歉,我深刻反省了。所以我写了续集,把伏笔都接上了。”

    “这样才对。”

    “但是由于当地法律法规,续集完全无法上传,即使在一些非法网站上传都会被管理员删除。”

    “后五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为了第一部能够规避审核,所以一些过激的情节只在伏笔里提了一下,当时续集要接应伏笔,所以说就让key君受累了。”

    “这完全不是受累的程度吧?不是五年之内就被玩弄死了吗?”

    “居然用‘玩弄’这个词,key君真是H!”

    “前辈居然希望在监狱被狱友玩弄吗?真冬知道了!”

    从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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