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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上来讲是每个人都都知道什么是三权分立,而在中国百姓连明天吃什么都不知道,如何来讲民主民权?只有先保证了百姓的生存权,才能再有高级的追求。王茂如想想也是,此时的百姓追求的无非是一日两餐有着落,逢年过节有些油水就不错了,哪还讲什么民主啊人权啊共和的,饿肚子民主不如吃饱饭的**。这时候饥饿的时候人吃人,连道德也顾不上,上哪里找人权去,上哪找民主去?

    否定了三权分立这种形式之后,倒也没有完全排斥这种外壳,壳子可以是民主,但内容必须是集权形式。马六舟说必须先有一个领袖一个独裁者来管理所有权利,只有当绝对领袖足够强硬的时候,民主才会逐渐出现,否则一股脑的这个民主那个民主,就成了菜市场了。当然,在呼伦贝尔这个领袖必须,只能是护军使王茂如了。他的呼伦贝尔政府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也称为军政府,军政府这个名称也带有典型的军阀性质。和南方革命党的军政府不同,这个呼伦贝尔军政府因为要承担疆防的重要任务,因此国务院特批。

    军政府由四大部门组成,分别是军队,行政总署、地区议会和地区法院,四大部门统归护军使王茂如管理指挥,护军使有权对四部门进行人事,经济,规划反面的任命与任免。

    四大部门中军队自然不必说了,军队只能有一个核心,为了消除除了他之外别的军阀产生,军队中参谋处享受很大权力,军费军饷也单独发放。任何军官无权截留军饷或者贪污军饷。

    民政总署的二十四署由民政总长马六舟负责管理,二十四署官员由民政总长选拔推荐,经过护军使允许之后担任署长或者次长,而次长以下由本署内推荐经民政总长直接任免。这样二十四署既有自己的权利。又受制于总公署。

    四大部门之中的地区议会也是由议长管理,在火车上的时候,两人商议如今呼伦贝尔议会的议员暂定由东盟诸王,两地(呼伦贝尔与西布特哈)十一旗的学者,地主,大家族族长,资产总和财富超过一万元的商人组成。议会的作用是对行政总署颁布的命令监督,当议会否决新政总署命令的时候。行政总署必须重新修改指令。议会三次否决之后,行政总署会将议案交给护军使王茂如决定,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而议会的议长由议员中相互选举产生,护军使有否决权。三次否决当选议长,则议长丧失议员资格驱逐议会为普通民众,且终生不得担当议员。

    四大部门中的法院也是单独部门,除了护军使王茂如外不贵任何人管理。**官与法官可以由护军使直接任命,**官也可以由所有法官推荐选举。经护军使允许后担任。**官有权利推荐法官在得到其他法官(超过百分之八十)支持后担任法官。而法院系统由**官直接管理负责对案件进行宣判以及量刑。计划在新呼伦贝尔区十一旗中设立两级法院,即呼伦城设立中级法院,每旗设立一处旗法院。

    当然,两人一直下了火车还在研究。一起研究了两天,终于将框架研究出来之后。却发现。政府的框架竟然如此庞大,而现在居然只是骨头架子。因为到现在。王茂如手下除了一个民政总长马六舟之外,什么人才也没有。这政府也只是有一个表面,其他的全都在纸面上和计划中,哪里有人来做官啊。

    现在,就是行政总署署长马六舟也连一处办公地点也没有,更别提神马的议长**官了,唯一健全的就是军队了。马六舟只好在警察署去曾地方办公,这岳启南有了头头管理,也不自在了,上面又多了一个爹啊这是。

    王茂如让马六舟推荐人才,马六舟举贤不避亲,推荐自己的儿子长子马忠义,由他担任现在最着急的移民署署长,而他的学生蹇赞录担任土地署长,好友卢黎明担任农业署署长。这三个人三个部门的建立,都是为了一件事的成立,就是移民,招揽移民、扩大移民宣传、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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