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无父无母,从小和叔叔一起生活。叔叔名叫李三德,是个怪人,自称是考古学家,然而李锋从小到大就没信过,考古学家可是知识分子,怎么可能生活在大山里?后来看了这两年兴起的盗墓小说,李锋感觉自己的叔叔怎么看怎么像盗墓的。
虽说是李三德将李锋抚养成人的,可是自打李锋记事起,李三德就常年不在家,每次出门短则个把月,长则一两年,最长的一次记录,李三德离家整整三年时间,要不是时不时寄回家中的书信,李锋还以为李三德死在外面了。真要算起来的话,李三德出门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还要长,尤其是李锋可以自理之后,李三德出门的频率和时间都大大增加了,有时候李锋甚至会认为,李三德就是故意不回家。
李三德每次出门都这么久,李锋自然好奇他去干什么了,但是每次问起,李三德都回答出去考古了,报出来的一些地名李锋听都没说过,久而久之李锋也懒得问了,爱干嘛干嘛去吧,只要人能回来就行。所以,与其说是李三德把李锋养大,倒不如说李锋命硬,自己就活过来了。
李锋虽然是个青春年少的大好青年,但说实话没什么远大理想,虽然他也曾经憧憬过大山外面的风景,但他却更喜欢大山里面安逸的生活,每日纵情于山水,锄耕于南阳,悠闲自在。原本李锋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生活在大山里,到了适婚年龄,让村东头的张寡妇给介绍个对象,生两个娃,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一周前,已经离家一年多没有音信的叔叔突然给李锋寄了一封信,在信里让他来渤海市,找一个叫赵雪霁的人。李三德说赵雪霁是他的一个朋友,从今往后,李锋要在渤海市生活了,而赵雪霁就是李锋的新监护人。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锋大吃一惊,但他还是按照叔叔的意思,打起铺盖卷,来到了现代化的大都市渤海市。而此刻,李锋拿着叔叔给的信,在渤海市交错纵横的城市网络里迷路了。
“咦?奇怪了,是这条路没错吧。”李锋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湍急的车流从他面前汹涌而过,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站牌:人民大街。
李锋无奈,打算找个人问一下路,可是他刚一回身,一个女孩儿就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呀!”女孩儿一声惊叫。
李锋无语,自己今天是命犯桃花吗?刚送走一个,这又来一个,不过来的正好,李锋可以问路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刚刚一走神就……”女孩儿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边拼命鞠躬,一边拼命道歉,好像她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似的,她这样过于谦卑的模样,倒是吓了李锋一跳。
“没事没事,呵呵。”李锋连忙摆手,路过的行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李锋可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把这个姑娘怎么着了。“那个,我想问一下路,从这里到洋浦大街怎么走?”
说话的时候,李锋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冒失的姑娘,这个姑娘乍一看上去很普通,一身普普通通的黑色运动服,一头普普通通的黑色长发,大街上这种女孩儿多得是。可是,若是仔细看过去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女孩儿的不普通之处了。她的头发相当的长,长发及腰,而且一看就没有精心打理过,看起来乱糟糟的,刘海儿也同样是奇长,几乎挡住了她半边脸,再加上李锋比女孩高整整一头,从李锋的角度,根本就看不见女孩儿的脸长什么样儿,只能看见一张哆嗦的苍白小嘴。
吴倩给李锋的感觉是青春靓丽,完全符合城市姑娘的气质。可是面前这个运动服女孩儿,李锋看到她的第一感觉就是两个字:阴暗,就好像鬼片中那种被同学欺负,最后跳楼自杀,变成怨灵大杀四方的悲惨角色,李锋估计如果这个女孩儿去演鬼片的话,恐怕连妆都不用画了,素颜出镜就绝对足够吓人了。
不过,除去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