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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我走出了这片闹市,来到了一条小巷内。

    巷子里飘荡着浓郁的饭菜香,街道的两旁基本都是饭馆小店,这就像是一条小吃街,有着各式各样的餐馆,来到这条街,我的肚子不由自主的就咕咕直叫,口水也从嘴里生出。

    虽说我不缺钱,但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从乡下来城里的打工仔,我就要演的绘声绘色,绝对不容许露出一丝马脚

    所以,我不可能去大饭店吃饭,只能在这挑了一家还算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然而。我这脚步都没迈进饭店的门槛,里面的店老板就把我给拦下了,他对着我凶恶道:“出去出去,我们这里不接受乞讨!”

    我的形象,确实容易让人误解成乞丐,本来我就长得膈应人,穿的破烂,刚才又被车撞的躺在地上,身上实在是狼狈至极,人家嫌弃我,也在情理之中。

    我并不怪老板,只是抬头,眼神坚定的对他说道:“我不是要饭的,我有钱!”

    说完,我直接越过老板,走进了饭馆内,走到角落里的一个桌子边,我才停了下来,我把身上的破背包放在了凳子上,然后摘下帽子,坐了下来。

    我对吃没什么要求,填饱肚子就行,于是,我直接点了碗青菜面,老板本来就有够嫌恶我的,现在看我只点了碗几块钱的面,更不乐意了,不过,我始终是客人,他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在我吃面的时候,饭店又来了一桌人,他们坐的是一张大桌子,这些人,个个虎背熊腰,还有好几个打着赤膊,露出了他们身上凶猛的纹身,霸气无比。

    老板见了他们,就跟见了亲爹一样,笑脸相迎,伺候的十分周到,跟对我的那态度,就是天壤之别。

    这些纹身男人,也把自己当个腕了,得瑟的很,嘴里还总是骂骂咧咧的,很没素质的样,但又要在这装逼,这样的人,一看就是没什么本事的人,真正混社会的人,都不屑这样装逼,人家也不会来到这小饭馆吃饭。

    而眼前的这些人,无非就是一些街头混混,吃个饭也要把混的精神体现出来,让人畏惧,旁边的客人稍微多看了他们几眼,他们都要拍着桌子大骂人家,把人吓的不敢看他们。

    甚至,他们在这种公共场合,还大声的喧哗。讲着一些黄色事,不少女客人,都因他们的行为,吓的赶紧结账走人了。

    但这些混子还不知道收敛,继续津津乐道讲着他们的趣闻,说着他们在风月场所怎么玩弄小姐的无耻之事,边吃边说,唾沫横飞。

    老板的笑脸还保持着,但那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苦涩与无奈。而我,也实在受不了他们,直接加快了速度,呼啦呼啦两下,就把碗里的面,给解决了。

    随后,我扔下钱,把帽子扣在头上,便准备离去。但,我这刚一起身,就发现,前面那伙纹身男,竟然跟饭店的员工起了冲突。

    可能是那个员工端菜时不小心洒了点汤水到哪一个纹身男的身上,让这伙混混直接暴怒了,对着饭店员工就破开打骂。

    老板迎着笑脸过来调节,说给他们免单,但这都息不了他们的怒火,显然,这伙纹身男,就是故意来找事的。

    我只是稍微一看,就看的出,这伙人好像冲那个饭店员工来的,但这个员工,只是在这个饭店打杂的。

    像这种小饭店,正儿八经的服务员都没,忙起来,老板还要亲自上阵,这打杂的员工估计洗碗打扫卫生端菜都干,虽然我只是看到她的背影,但也瞧的出来,这是一个中年妇人。

    这伙混子难道好这口,喜欢调戏上了年纪的妇女?不管是不是,他们这欺负人的行为,但凡有些正义感的人看了就受不了。

    如果,我还是以前的鹏自锐,肯定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现在的我,即使有这份正义之心,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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