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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白晰,斯斯文文的,嘴角微微上扬,双眼温润透出暖暖的光芒。

    对于这个人,她的第一印象是温柔,看久了还感觉到有点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她疑惑地看向来人,“请问,你是哪位?”

    那人听了她的问话有点吃惊,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我是凌瑞,跟你同一间大学的学长。”

    吴思眨眨眼,原来他就是苏采说的,她曾爱得死去活来的前男友?看起来确实是人模人样的,起码皮囊和身材都相当不错。

    “我正要回家,你有事吗?”虽然知道是前男友,可对于灵魂二十岁的她来说,凌瑞充其量只是同校的学长。

    凌瑞这次没之前那么冷静了,看着她一会才开口,“以前的事,小思还怨着我吗?现在居然连我都假装不认识了?”

    “不是,我之前摔到头,很多事不记得了。”吴思看他一脸愁苦,简单地解释着,转身就要搭计程车。

    她心里隐隐觉得不该继续跟这个人待下去,胸口闷闷的很不舒服。

    “小思,难得遇上了,我们去喝杯茶吧?”凌瑞挡在她身前,笑着说道:“我知道前面有间不错的咖啡厅,不如一起去坐坐?”

    她有点不耐烦了,她那么明显的逐客,他完全无视。

    即使是帅哥,如果还在结婚前,她还能高兴点,现在就高兴不起来了,“我有事得先回家了,以后再联系吧。”

    终于拦到计程车,吴思头也不回地坐上去,报出了地址,等车子驶出了好远,她才回头看见凌瑞仍笔直地站在路边,逐渐变成黑点,消失不见。

    吴思捉摸不透,这个人当年跟她分手了,现在这样是什么意思?还是她想多了,其实很简单,做不成情人,所以想继续做朋友?

    回去的时候,她照例抱着沈小齐亲了一口,又对着厨房忙碌的沈墨打了一声招呼,“我回来了。”

    “嗯,洗洗手,可以开饭了。”沈墨穿着蓝色的哆啦A梦围裙,十分滑稽,吴思笑了笑,听话地去洗了手。

    出来看着满桌的菜,她立即坐下,“看起来很好吃,还有排骨耶。”

    “都是你喜欢的菜,多吃点。”沈墨擦了手,坐到她旁边替她夹了几块排骨。

    沈小齐早就自己拿着筷子笨拙地开吃了,一点都不介意自家爹地只为妈咪服务,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

    吴思给沈小齐夹了较远的一道菜,随口提起,“下午我跟苏采吃完饭之后居然遇上了凌瑞,真是巧,你说是吧?”

    没听到沈墨的声音,她转过头,见他放下筷子看着她没有出声,不解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沈墨摇头,心不在焉地问:“凌瑞跟你聊了什么?”

    “没说几句,我就搭计程车回来了。他原本要请我喝茶,我没去。”她咬着排骨,深深觉得好吃得舌头都要吞下去了,腮帮子鼓鼓的,说话有点含糊。

    看她完全没有想起来的样子,对待凌瑞就像普通陌生人,沈墨暗暗松了口气,笑道:“不用急,这么多没人跟你抢。”

    吴思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想到你这双手能设计漂亮的衣服,还能煮一手好菜。不过设计师的手很重要的,以后我努力学做饭,你就别进厨房了。”

    望着她,他轻轻笑了,“嗯,我期待你的好手艺。”

    吴思面上一红,她以前也曾经下定决心下厨,只是每次都弄得一团糟。

    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她还是决定好好地再去学一次。

    心血来潮地报了附近的一个烹饪班,吴思白天去沈墨公司稍微待半日就去上烹饪课,算学得有模有样的,虽然仍有些小失败,但还是缓慢进步中——煮出来的东西焦黑,不过味道还入得了口,她已经满足了。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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