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她做午饭,结果又是他。
到了十点多,就已经有人送来了食材来,各种新闻蔬菜肉类,还有水果。其实他完全可以请人来做饭,但是他就是不,自己动手。
开放式厨房,坐在客厅里能够完全的看到他忙碌的样子他应该是会做饭,但是很久没有做,那个动作很熟练,但不够游刃有余。
时欢看着电视目光不禁落入到了电视上折射出来的他修长的背影,干净的家居服,举手投足优雅而从容他做事情总能做到恰到好处,每一个动作,赏心悦目,又有一股浸透蚀骨的穿透力也就是发光点,总在无形中吸引着人。
电视里在放着什么,她也不知道。
时间如指间流砂,一转眼就是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时欢足足胖了三斤。她一直以为她是那种长不胖的体质,吃什么都不会胖而且她并不是那种吃几口就会饱的人,饭量比起外面的那些女人要正常很多。
她从来没有长过肉
原来她也会长肉,她歪着头看着脚下踩着的那个称,这种感觉倒是很新奇。
当然,胖不胖,瘦不瘦的,她倒是不在乎。
前几天伤口还没有那么痒,这几天痒得比较厉害,不能抓,想抓也抓不到那种痒就感觉是在骨缝里,难受。她戴着墨镜,穿着大气而随意,站在商场中的某个精品店前,高挑的身姿倒是格外的吸引人。
原本她就是那种比较清冷的人,加上一个墨镜越发给人一种距离感。
封煜乘去了洗手间,她在这里等他,后面有三个人,一个保镖,还有两个佣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都是她的衣物。买了很多,新加坡现在是不冷不热的气候他把她夏天要穿的衣服都买了,大有一股不想让她回去的意思。
痒,她没有控制住用衣服蹭了一下
这个动作刚好让从洗手间里出来的男人看到,他眉头一皱,时欢立即站好。他管她很严她没有过什么父爱,如果她有一个父亲疼她的话,大概也没有他这么的。
他抬腿迈过来,在空无人烟的走道里——这一个楼层没有顾客,一个都没有,只有他们四个,还有店内的服务员及老板,因为他来之前,清场了!
买个衣服清场,高调得让人眼红。
清贵的男人走到她的面前,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一下,“大庭之下,扭什么扭,别人以为你勾引我。”
时欢戴着眼镜,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神,只不过那贝齿却咬了一下,显然是对他这句话很不满。封煜乘拉起她的手时欢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手小过,毕竟她净身高都是一米七,手自然会比较修长,被他这么握着,被全然的包裹,掌心很温暖。
她任他握着进电梯,有他在,保镖就可以退场,他和两个佣人进另外一部电梯。
这里简直就是他的天下,时欢还真看出来了今天是第一次出来,走哪儿跟皇上微服出巡似的。
电梯里他的电话响了,他拿起来瞄了一下,长指一滑,放在耳边。
“池总。”他开口,虽说叫着对方池总,听起来是工作伙伴,但那声音却又远不是只有生意上的薄冷,有轻松和舒适,显然对方是他的朋友。
“什么时候?”
“”
“很久没有见面,我作东,地点你挑。”说话时,他看了一眼时欢,松开握着她的手,把她眼晴上的墨境给推了起来,当成一个发夹一样的夹在头顶上,撩起了她额前的头发,整张脸都露在外面,没有脂粉,白希如春天刚刚发芽儿的小梅花,他长长的手指在她的脸上弹了两下皮肤紧窒,有弹性。
时欢无奈的看着他,那个眼神似乎在说:看你玩到什么时候。
这个神情他笑了,低头,在她的脸颊轻啄了一口。
时欢:“”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