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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世荣这次来春城,可真是高调的很。

    他带着七八个身怀绝世修为的高手来到春城,表面上的旗号是为了调研春城道教佛教协会的管理工作。实际上,轩世荣来春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沈一葬身于此。轩日升因为第一附院而灰溜溜离开春城之后,轩世荣就一直在等待机会,想要寻个机会,将沈一一锅端,永绝后患。

    天随人愿。

    刚好这时沈一手臂上的魔天印吸引来了暗影魔物,导致上官如云昏迷不醒。而沈一去了一次暗影世界,还将桃夭给葬送在那里。所以就在沈一回来之后,轩世荣就从京城赶到春城,决定杀沈一个片甲不留。

    轩世荣能有今天的地位,全靠他狠辣的心肠与强硬的手段。他为了向上爬,连怀着孕的何小月都能丢下。现如今为了铲除沈一,他不介意再伤害何蓝与何小月一次。

    ……

    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这段日子来,春城的雾霾十分严重。轩世荣站在位于月牙湖南麓的别墅中,身后站着的是吴森林。看着阴沉的天气,轩世荣举起茶杯说:“小吴,这月牙湖能再开发开发,春城地理位置不错,山好水也好,人杰地灵的,可以将月牙湖做成一个品牌嘛。”

    吴森林笑着回应:“已经在市里的计划议程上了,将来周围会再建造一些水上乐园等设施,争取将文化与娱乐并进,让春城成为一座未来国际化的旅游都市。”

    轩世荣点了点头,嘱咐道:“说的不错,不过这天气实在是有些差,治理环境,义不容辞。”

    吴森林有些尴尬的笑着,角落处的空气净化器正在嗡嗡的开动着。

    轩世荣转过身放下茶杯,豪迈的对着吴森林念道:“大风起兮云飞扬,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听着这两句诗,吴森林惊愕的怔在原地。这前半句是刘邦的《大风歌》,后半句却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这明明不是一句诗嘛。轩世荣冷笑一声,不理惊愕的吴森林,对他说:“随我一起去江岸市,我要见小月。”

    ……

    有其女必有其母。何蓝性格大大咧咧,娇俏可爱,何小月亦是如此。不过在旁人面前,何小月不会如此。只有在她回到自己家里,自己一个人过的时候。她才恢复到了原样,每天睡到中午起,下午随便寻点东西倒腾一下,就过去了。到了晚上,才是何小月的精神旺盛期。她常常坐在电视前面,看到半夜,等自己实在困的不行的时候。

    往往是连电视都忘了关,就睡着了。

    至于吃饭,何小月奉行一点。

    只有在饿的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才出去买点东西。要不就自己下厨给自己做一份饭,她手艺差,不过有一句话说的好,自己不嫌弃自己。不管是将牛肉炒成鸡蛋,还是将鸡蛋炒成牛肉,她都能吃光。这一点跟何蓝一样,性格开朗,从容乐观。

    今儿个何小月又是一觉睡到自然醒,睡醒之后何小月去洗脸刷牙,站在镜子面前看着头发蓬松,脸色十分惨白的自己,有些无奈的扁了扁嘴。人靠衣装,她自己邋遢,自然看起来难看。洗过脸后,何小月心血来潮坐在镜子前面倒腾自己,粉底精油角质霜各种东西一弄上,再穿上一套跟何蓝同款在淘宝上买的长裙,往镜子前面一站,好一个闭月羞花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哼哼。”何小月站在镜子前面笑了笑。

    随即想起自己一个人在家,干嘛要倒腾的这么漂亮?想到这里,何小月就来到洗脸池前面,将自己脸上的东西全部洗掉。刚洗到一半,门铃响了。何小月不顾脸上已经花了的东西,边拿着毛巾就边往门口走:“什么人呀?是快递吗?”

    开了门,门外站着两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何小月看到男人,脸色一惊讶,随口问道:“是你呀,又要不要脸的趁着别人危险的时候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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