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到来的消息,在报纸上面有过报道。当然这些报道,都是以一种文化新闻的行事来报道的。
《旧金山时报》在它的一篇报道中写道:“梅是中国最有名的戏剧表演家。在中国,所有人,不管老少,不管男女,都叫他梅郎,这是一个十分亲切的称呼。他的唱腔,据说绝无仅有。他以一个男人之身,扮演女人,常常令女人都为之赞叹。”
“这是一种十分奇特的表演艺术,以我们的观点来看,这种表演是虚假的,而且是程式化的,甚至是简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中国人会对这种艺术形式如痴如醉。”
“我问过一些中国人,他们告诉我,梅演的那些戏,他们知道他唱的内容,知道整个戏剧的情节,甚至连他要走多少步都一清二楚。对于这种奇怪的艺术样式,我的确不知道应该如何看待。或许是因为文化的诧异,在我个人看来,这种表演形势,显然是低级的。”
翻看一些报纸,里面有不少关于梅兰芳的报道。《洛杉矶时报》这样的评论还算是好的,很多文章,简直就是在批判,甚至有一些是在侮辱。
“拙劣!呆板!真不明白中国人怎么会喜欢这种表演方式。这种表演,简直就如同孩子在玩一样,没有任何的。”
“这种东西,让我想起之前中国人的脑后的那条小辫子。是那么的可笑,完全就是这个黄皮肤民族的可笑嗜好。据说,在中国,这些扮演女人的男演员,很多都是有钱人地玩物,这倒让我想起了欧洲地那些阉人歌手。我觉得这种表演形式应该叫阉人戏剧。这个叫法更加恰当一下。”
“吵闹。这是我的最大感受。那些乐器发出来的声音。是那么地刺耳!一点都不高雅,难看。梅的表演或许有优美,但是一个人男人扮演的女人。多少还是别扭得很。”这样的文字。这对于我来说,是完全在意料之内的。
在美国,当初中国文化无疑列外被视为怪物而加以嘲笑。自从张石川和郑中秋为代表的中国电影夺取了最佳外国语影片奖,后来又经过了大量的文化宣传,黄宗沾、黄柳霜、费穆、蔡楚生、《画皮》……等等,一系列地元素地长期浸染。使得美国人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中国地电影。
但是,对于京剧这种形式。美国人了解得并不是很多。所以出现这样地评论。也是很自然地事情。
这是两种不同文化的碰撞地结果,美国人可以理解意大利人的歌剧。但是很多人理解不了梅兰芳带来的这种表演样式。
他们感兴趣的,或许是一个男人扮演女人这种行为本身蕴含的一些东西,不如扮演得像不像。
费穆说梅兰芳到达旧金山之后,去看他表演的都是一些华人华侨,美国人去看的很少,就和这个有很大的关系。
我明白梅兰芳此行的目的。他可不是来演给华人华侨看的,他是要征服美国人,征服这些对京剧完全陌生的观众。如果要实现这个目标,他现在做的事情,显然远远不够,即使他是公人的大师。
而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消除美国人对京剧的偏见,得让他们像重视中国电影那样重视起这种表演样式,这个,自然需要梦工厂庞大的宣传机器了。
所以,当甘斯和费穆他们去旧金山接梅兰芳的时候,我把比采尔和柯立芝叫了过来。
作为文化出版集团的头头,比采尔手里头的《电影手册》在美国人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此外,文化出版集团旗下的《市民报》也有众多的读者。
洛克特克电视台,以及和我们关系极好的洛杉矶的媒体,这些都可以利用起来,我的想法,是通过这些媒体,在洛杉矶掀起一场巨大的宣传战这场宣传战,一定要在梅兰芳抵达洛杉矶之前,让美国人对这种艺术形式重新审视,而不是随便地丢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