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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脚踩上去,那血水和泥,可以淹没到人的脚脖子。北公爵和光明的战争打了一十三场。

    第十三次会战,双方剩下的兵力已经不是很多了,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万!为了不让精灵帝国彻底失去元气,两个最顶端的男人站在一起,他们要用自己的武力来解决这高下之分!

    “王不是我杀的。”光明解释。“我知道!”北公爵说。“那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你杀了王,我要打,你没杀王,我制造机会也要打!这个诺大的精灵帝国,强大聪明如我者,除了你,就再也无了。但若我们两个平等,我或许还会拿你当成我的朋友……只是你却是帝国的大将军,总调天下的兵马,是天下兵马大元帅,我说来说去还是在你的属下……我不甘!”

    “只是为了这个?”“当然不止,鲜花盔甲是最美也是最强的盔甲,这样唯美的东西,天生就该属于我,而得到它的,却是你!你说,仅此点,我可能放过你么?”“你疯了!”

    “我没疯,论才学,我不输于任何人,论武功,我也强大无比,论才干,我力压北疆,全部的兽人都要看我的眼色行事,我的手指轻轻一挥,千万颗人头落地!我才是最强者,我才该拥有那件鲜花盔甲!”“你太愚蠢了,鲜花盔甲并不在我的手上!”“那是次要的,现在你是鲜花盔甲的主我,杀了你,这世上匹配得上鲜花盔甲的,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可是那盔甲不在我的手上!”“当我成为主人时,我可以召唤它!”“若是可以这样,我岂不是已经召唤了?”“但是你没有召唤到!因为你遇到了我!”“你不可理喻!”“那就战吧!”

    为什么……为什么光明无法召唤回自己的鲜花盔甲?这是一个迷,历史没有解开的迷!

    “因为它被我压制了……这件盔甲的确是强大不可思议,但是,它的存在,却使我们人类全无机会!”说这话的是真祖。真祖,是诸神的阴谋。诸神认为,这个世界大陆,不好落到一些无趣和太过有力量的人手上。他们的选择是人类。矮人不附合多数神明的审美观。

    他们不同意把大地交给那些矮子。兽人太过野蛮,更不会是理想的大地拥有者,本来,精灵是一个理想的选择。但精灵太强了,他们的种族如果发展下去,说不定有一天会取代天上的诸神,出现一个新的强大神族也说不定呢,因此,这个种族一定要衰弱下去……

    那么……自私……野蛮……又虚伪……好名……卑鄙……下流……无耻……还喜欢装高尚……没有自己的面皮……什么都向别人学习……种种(谷欠)望无穷无尽……其本身存在就是一个矛盾宗合体的人类……就成了最好的选择!特别是人类的天赋真是太差了!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和垃圾一样,软弱,没有力量,也不会有什么天赋……他们只能平平常常的活着,和那些猪狗没有区别,却偏偏又每有新意,会给诸神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乐趣……就选择他们了!这是诸神的打算,派来执行这一任务的,就是大地母神的使者真祖!

    来到人类的社会后,由于不习惯,真祖有了渴血的病,虽然平常可以压抑,却不是每次都可以控制住的,为了控制住自己的病,于是……他从人类中选择了二十七个人为自己的血奴。又被称为死徒。他们是真祖的粮食,仆人,为真祖提供自己的血,并为他做事……

    倾城只是一个小女孩,在她很小的时候,她遇到了大地母神爱丁斯坦。大地母神爱丁斯坦道:“这世界的生生死死都在诸神的眼中,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每个人的悲欢离合。你的也是。”倾城在发呆。大地母神爱丁斯坦道:“但神一向不喜欢给予太多的慈悲,所以诸生受苦,神明们也只是看着……不过……我却遇到了你,就好比你刚才遇到的那朵花……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缘,为了这份缘,我给你一个小小的礼物,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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