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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我想我们明天的休息日又泡汤了。走吧,我想我们需要再走一趟了。”左文字无奈地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我再次驾车前往我已经不想再去的地方——警署。

    到了那里之后,迈克尔警官又走上前来:“对不起,左文字,我又打扰了您的休息日。”

    “看来你知道我在办完一件案子之后喜欢休息一天,请问这次的案子又是怎么一回事啊?”左文字问道。

    “好吧,长话短说,先跟我上车,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前往案现场。”迈克尔领我们上了警车,“我们那天下午前往了查克尔的住处,敲了好几次门都没人出来,我想是不是查克尔不在家,于是我们携带着手枪进入了他的家里,并且我们在他家的卧室里搜出了许多证据。不过我们一直等到那天下午的五点,查克尔还没有回来,正当我们准备走的时候,阿德科却突然来报告说现查克尔死在地下室了。我们赶到现场之后,现查克尔是因为脑部遭受重击,流血过多死亡,墙上还沾着血写了几个字,‘亚曼拉被盗!’”

    “好了,带我去看一下现场吧。”左文字说道。

    查克尔的住处并不是很华丽,但他是一个商人,估计是郁郁不得志,亏了一大堆吧,查克尔和鲁曼迪的兄弟关系肯定也不是非常好,否则鲁曼迪应该会给他一些经济资源,估计这也就是查克尔忍心杀害自己亲生哥哥的原因吧。

    查克尔死在一间阴暗的地下室里,这间地下室非常非常的小,连一个人在这里横着躺下都非常的困难。除了侧墙上面有一个很小的通气孔能进来一些灯光之外,其他只要把房门一关,这里变成了一个极其阴暗的小黑屋子了。

    左文字进去之后就眉头紧锁。

    从我这么一个职业医生的角度来判断,查克尔应该是头部遭到重创,然后往前倾,倒在了墙上,然后因为惯性向下滑,所以墙上有一道很粗很粗的血痕,“亚曼拉被盗!”的几个字样,上面也留有这个血痕的痕迹。也就是说,犯案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先被害人查克尔进入了地下室,凶手随即赶到,然后用钝器重击死者脑部,死者随即因为惯性向前倾。脑部触及墙面,随后向下倒下,然后划出了一道血痕,查克尔见凶手走后使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写下了“亚曼拉被盗!”这几个字。随后死亡。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我个人的推断而已,没办法验证。不过这么简单的推理,只要迈克尔警官询问一下医生立刻应该就会做错判断,然后侦查现场获得指纹,可是

    我还没想完,左文字已经对警察下达了第一个命令:“警官,请把尸体抬走。”

    几个警察立刻将尸体抬了出去。尸体下方,靠近墙,大约是死者胸脯的位置,有一个大约是 43码的脚印。

    “这是凶手的脚印,太好了!”迈克尔自以为找到了破案的线索。

    “不,迈克尔警官,这是死者查克尔的脚印,但这确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左文字说道,“现在我根据这个线索可以判断出凶手的长相以及一些个人习惯,不过因为现场没有指纹,我无法向你透露这个凶手的具体档案。先,这个人身高1米85左右,脚45码,鳄鱼牌皮鞋,红色毛,抽印度雪茄。身上携带有钝器,对了,这个房子的门外有凶手的脚印,之所以里面没有脚印的原因是这个凶手脚上带了鞋套,他的身上应该有沾满泥土的鞋套以及沾有死者血迹的钝器。好了,我想满足这些条件的应该只有一个人,度要快,如果让他销毁了证据,我们就彻底没有办法了。”

    警官们全体出动,这里只剩下了4名驻守的警官以及我和左文字。

    “你怎么破案的?”我又一次问左文字。

    “其实很简单。你想,查克尔正常来说应该是先倒下,再写字,对不对?但是,血痕却覆盖了‘亚曼拉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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