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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儿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所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那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企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得那么美好。

    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吗?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了。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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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紫衫女子的眼光坚毅肃穆:“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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