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家食杂店,我俩进去每人喝了一瓶“大白梨”。店里的一个男的问王三:“这是哪来的客人,怎么从来没见过。”王三说:“这是我哈尔滨的好朋友彬子!人家可是从省城来的。这不,想我了特地来看看我。”我俩出了食杂店,接着往北走。我说:“听别人说这个呼兰怪手做一次案,抢走一把枪,而在下次做案时,再把上次做案时抢得枪故意丢在现场。三哥,你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有意向警方挑衅。”王三说:“从他这几次做案的手段来看,他做案前都是经过多方考虑的,比如跟踪被害人,在什么时间c地点,做案后逃跑的路线等等。还有就是他杀人的动机明确,只杀那些被他早已锁定了的贪官,很像是复仇。他还不乱杀无辜,听老百姓讲,有一次就在这个呼兰怪手杀完人刚要离开时,恰被一抱小孩下夜班路过此处的妇女撞见。这个妇女当时吓蒙了,边跑边喊:“杀人啦”!慌乱中脚下被别的东西绊了一跤,连她带孩子被甩出去老远,孩子哇哇大哭,这时的“呼兰怪手”追到她的跟前,将孩子抱起来,又重新交到她的怀里,然后,就像狸猫一样,钻入茫茫的夜色中”我说:“看没看清他到底啥模样?”王三又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两口:“听大伙议论,他每次做案时都带着黑面罩,真有点像电影中的侠客。”
这会儿岳二和岳三的儿子已追上了我们,王三对岳二说:“二哥,你先领孩子快点走,到我家看一下狗肉炖的咋样了,告诉他们再大点火候,一定煮烂糊些,脱骨的狗肉最好吃!我说彬子,是不是你也爱这么吃?狗肉嘛,讲究吃活肉。”
王三吩咐完了,岳二领着孩子快步朝王三家赶去。剩下我和王三就在后面,不紧不慌地溜达着。这时,天色已渐渐地擦黑儿了。我说:“三哥,看来吃狗肉你是行家。不会吃的吃狗大腿;会吃的,吃狗脖子,活肉嘛!再说了,昨天刚下完雪,正是吃狗肉的日子。”王三一听我夸他,笑着说:“彬子,主要是你赶的时候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就是下雨天来,咱该吃也得吃呀。虽说狗肉上不了大席,但它却成全了多少英雄!哈哈哈。”他说到这里,我俩一顿狂笑,这笑声,在行人稀少的街上,在夜幕下传得很远这一笑,也许是王三留在世上最后的一次,也是最开心的大笑。
文章写到这里,我想跟各位读者说明一下,我本来打算把这篇纪实小说的题目叫做《怀念朋友》或是《我的朋友王三》,但想来想去却没用。为什么用了《呼兰河畔的枪声》呢?因为,在战火硝烟的战争年代,战乱中的呼兰我没赶上。况且,萧红已经写了很多部反映呼兰这座古城的名著——像《生死场》c《呼兰河传》等。
然而,和平年代的呼兰,我赶上了,还有幸认识几位呼兰的朋友,但滔滔的呼兰河水却不平静,呼兰河畔的故事还在发生枪声!真的从这里再次响起。
我和王三笑过之后,王三接着说:“当常立明给我打来传呼,我知道你来了,从心里往外高兴。彬子三哥可不是玩虚的人,因为我认为你彬子可交,并不是你给三哥帮了多大多大的忙,就冲你的人品,咱们是一生一世的朋友。我已经给我在呼兰街里住的朋友,还有几个把兄弟,都打电话了,让他们过来,好好地陪陪你。一是喝酒,二是也给三哥壮壮脸儿,给你彬子助助兴!我估计,这会儿他们差不多都该到了。”听王三这么一说,我知道今天晚上这顿酒,这顿狗肉宴,就凭我的酒量,恐怕不醉是不行了。
我跟王三说:“三哥,我到呼兰来,主要是想跟你和岳三咱们几个续续旧,你这么兴师动众的,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你让我实在是过意不去”这时,王三把点着了的烟递给我:“彬子,你这就是见外了,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到时我给你引见一下,将来在呼兰这地界,没人敢惹咱!这帮朋友可都是有身份c讲义气的主,希望你能理解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