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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澜公主番外(三)

    因为某技术性原因,小醉接下来的番外须布成v章节抱歉抱歉,小醉是个糊涂蛋,啥都不懂捂脸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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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家的女儿家喜欢逛街c游玩,只怕没有人会想到,我身为一国公主,金枝玉叶,却从来没有这样的自由,只能暂时唬住哥哥派来的随侍,借此机会独自一人在坑坑洼洼的战场上游荡,还要小心的饶过脚下那些形态各异的尸体。(小说手打小说)

    尽管如此,能自由自在的c随心所欲的一个人走一走,我已经非常知足了,我甚至想象着脚下便是青山绿水,头顶就是百鸟齐鸣,两侧有小小的c简单的店铺,里面都是女孩儿家喜欢的东西,由着我自己在其中精挑细选

    忽然,我的足下一紧,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脚踝

    我被这样一吓,幻想出的一切美景都烟消云散,甚至不自觉的甩出多情环,用环柄去砸脚下那人的手背。

    那人吃痛,立刻松开了手,多情环也被迅的弹了回来,重新回到我的手里。

    我正要怒斥,却见那人挣扎着抬起头来,满眼乞求的看着我,低声恳求道:“姑娘,救我,救我”

    那眼神晶莹闪亮,却盈满痛苦和悲伤,看上去极其可怜,好像我最爱的那只金狮犬。

    那只金狮犬是我过七岁生辰时,大兴皇后派人送给我的礼物,据说是西域进贡的佳品,整个大兴国也只有那么一对儿,又因养犬的宫人技艺生疏,那对儿金狮第一次生产下来的狗宝宝只存活一只,只因恰逢我的生辰,才郑重的派人千里迢迢的送来。

    我对那只金狮爱若珍宝,尽心尽力的养了五年,连齐妈妈都说,我自从养了那只金狮,连脾气都好了不少,言行举止也多了些女儿家的柔善之态,可见我对它的喜爱。

    可惜,我虽然一直努力对它的习性慢慢摸索c慢慢了解,却还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加上它对海澜的气候不太适应,还是只活了五岁,就没了。

    此时此刻,我脚下那个人,就和小金狮因被我喂错了东西而生病时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只是,他身上穿着的,似乎是臧国兵的衣裳,满是灰土和黑褐色的鲜血,脏兮兮的,惹人生厌。

    我皱了皱眉头,又回头看了看远远立着,却看向我这边的几个亲随,低头对他说道:“他们只会把海澜兵的尸体抬走,一时之间应该没人管你。等我们走了,臧国兵自会来这里收尸,到时候,你求他们救你吧。”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姑娘”那人连忙再次拉住我的脚踝,见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便很有眼色的迅放开,再次恳求道,“据我所知,现在臧中主事之人已经变更为九殿下沈杨,他他一向懒散,只怕明早之前是不会派人来打扫战场的”

    “那又怎样?”我瞧着他的眼睛,心里又有些生怜,连忙把头转开不去看他。

    他默了一默,才道:“从这儿往西数百米,又一处坑坳,等你们走了,我会在那里藏身。只求姑娘能避开众人,多跑一趟,给在下送些金疮药来只要如此,再无所求。若在下好了,定会感念姑娘一辈子,日日给姑娘烧香进贡,求老天爷保佑姑娘越美貌,早日嫁得如意郎君”

    “呸”我活了十三年,何曾有人这样跟我说过话?分明就是调~戏。可低头看他,他又一脸诚恳,显见着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自肺腑,绝没有一丝一毫亵渎的神色,我便觉得是自己多想了——这些成日里在战场上厮杀的兵士们,什么也不懂,只怕才这样口无遮拦。

    这样一想,心里对他倒生了几分同情——瞧着他大概跟哥哥年纪相当,顶多只有十五岁,哥哥虽然辛苦,却锦衣玉食,他却要提着脑袋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也真是难为他了。

    虽然臧国可恶,可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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