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又来了?昨天咱们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
“这次我没带丫鬟。”明何遇丢出这句话,就从郎秀身边擦身进去了。
进了院子里,她把身上的华丽的带帽斗篷一解,里面竟是一身粗布衣裳,也不知道是从哪个丫鬟那里弄来的。
郎秀的头从来没有这么疼过。
“我来亲自给你做饭,你以后不用吃李星野做的饭了。”她一想到小野其实是个女人,心里就不舒服,虽说郎秀看上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他这个人性子与常人不同,谁又说的准呢?
郎秀心内的郁结之气都快把人给涨饱了,何须吃饭?他很想劝一劝她,你毕竟是明家大小姐,你
算了,她这样的思维,他没那个口才。
反正她也坚持不了几顿。
郎秀不再管她,独自一人在书房里,该干什么干什么,话本子写的很顺利,就差个收尾了。
“啊!”忽然从灶房那边传来了凄厉的喊叫声,郎秀怕出事儿,大步冲了出去。
只见明何遇捂着留着血的纤纤玉指,慌张的用绣鞋踩着灶膛里呛出来的柴火,那火连着地上其他柴火,越着越大,根本就踩不灭!
郎秀是真的快哭了,他是怎么招了她喜欢的?能不能告诉他理由,他改了还不成吗?
郎秀用盆盛了水缸的里的水大力朝火苗扑去。
火灭了。脏水和柴灰脏了二人一身,特别是明何遇的绣鞋全湿了,粗布裙子下摆也脏了。
灰头土脸的,手上伤口隐隐作痛。
忽然二人闻到一阵焦糊的味道,得了!菜还焦的没法子吃了。
明何遇唬着小脸,觉得对郎秀很抱歉。她倒是不会因为这种事哭的,就是答应了给人家做饭结果搞成了这样,有些不太好意思。
她偷偷抬头去瞄郎秀的脸色,黑的,真的,能蘸着写毛笔字。
郎秀又一盆水灭了灶膛里的火,然后一把拽着明何遇的手腕子出了灶房,拉进了书房。
“郎秀,你说点什么吧。”
“我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也好。”
“我说赶你走你走不走?”
“不走。”
“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从多宝格上找到了药箱,还是他出府的时候带的。把金疮药和布条往她眼前一丢,“自己上药。”
一个是大公子,一个是大小姐,二人现在皆是狼狈不堪,说话也再没有一点客气,敬语套话之类全部省略了,真的就是生生磨的。
明何遇笨拙的捡起金疮药,小心的往食指上涂,药物刺激的伤口钻心的疼痛,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撒好了药,她为难的看向郎秀,“我自己不能包扎。”
真是欠了他的,郎秀不得不上前替她巴扎手指头,她的手白嫩纤细,十指尖尖的像水葱一样,皮肤白而薄,看上去就软绵绵的仿若无骨。
郎秀压下些微升起的念头,专心给她包扎手指头。
好不容易包扎完了,就听她又有了新要求,“我的鞋子湿透了。”
“所以呢?”是想要穿他的鞋子回家吗?郎秀现在已经快被这个实则比他天真许多的大小姐气笑了,他气到不气了。
“这样子没办法穿,穿了也会生病的。也不能换别的鞋子穿,会被家里人认出来的。”
“那你说怎么办?”如果说郎秀被家里人赶出来体验粗茶淡饭已经够接地气的,那她则让他完全趴到了地上。
“脱下来我给你烤烤去吧。”郎秀认了,他是不敢再让她去碰火了。
他给她烤鞋子啊?明何遇有些害羞和纠结。
郎秀等了一会儿看她还不动作,便背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