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系。”杜儒霖支支吾吾的,牙齿酸酸地说。
“你怎么知道的?”刘明明惊讶着,想今晚这事儿,属于内部消息的,外面的人,不,杜家的人,更不可能知道了,“玉心告诉你的?奇怪,她告诉你做什么?不对,玉心不像这么多嘴八卦的人。”
杜儒霖被她的唠唠叨叨气得快发火了,嚷:“赶紧让她和我通电话,事关人命的事!”
人命都出来了。刘明明被震得脑袋都像玻璃啪啦碎的一干二净。
后面传来脚步声。一只秀手,干练干脆地从刘明明手里抽走了手机。
刘明明往后一看,在看到穿着礼服出来的陆南,两只眼缩得好圆。
只能说真美啊,她这个小姑本就是天生丽质,可人肯定是要衣装的,好比佛要金装一样,那是锦上添花的缀,让美变得更美,金光灿烂,没有人能移开眼睛。
翠绿的,宛如古代旗袍的剪裁,裹着玲珑有致的妙龄身躯,撑得前胸宛如花苞饱满,而腰犹如蛇一般婀娜。
旗袍,真的是最适合中国女子的服饰了。
而这件经过改造的旗袍,结合了现代宛如新娘礼服的纱衣装饰,在旗袍下方多了一层纱裙,把只及到膝盖的短旗袍,变成了透视裙。上身的纱衣,则做成花蕊状,把花苞撑得鲜艳欲放的诱人。
刘明明瞪大眼,由于平日里只见自己这个小姑喜欢穿好像男人的衣服,于是并不知道,原来自己小姑是c杯的。
设计师,把一件御寒的白色毛皮坎肩,披到了陆丫头的肩头上,女人的优雅奢华韵味儿,更是飘溢满堂。
陆南毫不费力地把高跟鞋儿一穿,那尖尖的跟儿,十足有十公分。
刘明明虽然因为工作的关系,自己爱时髦的关系,经常穿各式各样的高跟鞋,但是,绝对没有穿过这么高的,更别说那根儿细得好像竹签似的。刘明明周身打了个哆嗦,这鞋儿换作她一穿,恐怕两条腿马上要断掉。
不说她一个,恐怕百分之九十九九的女人,都穿不了这样一双鞋子。
能穿上这种高跟鞋并且征服得了这双鞋子的女人,刘明明想都不敢想。想着上回自己在哪本杂志看人家评那些穿高跟鞋的女明星,是,有穿着很高的,比这双高跟的明星,可人家前掌没有这么低的,更别说比这双跟儿的细条相比的鞋子了。
好可怕的鞋子。
陆南穿着,刚好。
设计这双鞋的外国设计师,两眼绽放金光,喊着:完美!漂亮!太完美了!我心中的女神!
这双鞋子放了十年了,第一次有人能穿上。
刘明明的手在额头上抹抹汗,是不是该劝劝小姑为了腿脱掉这鞋子。
只是,已经专注在电话上的陆丫头,好像根本都不知道自己是穿上了一双可以杀人的魔鞋。陆南是轻而易举地忽悠转身,踩着象牙似的高跟,毫不费力地往前走了,走到合适的角落里听电话。
刘明明瞪着她的背影,已经说不出任何一个字了,这简直是让她佩服的五体投地!
时尚界女王算什么?有她家小姑这么帅气吗?!
陆南在角落里,究竟和杜儒霖都交流了些什么,刘明明不清楚。只知道陆南的背影,隐藏在窗台拉了半边的厚重帘布里,隐隐约约露出的,只有那小截透视裙里的小腿儿,被细跟儿的高跟鞋把曲线拉到那样的优美和诱人。
叶思臣派人来接她们的司机到了,在外面等候。
刘明明看看表,时间真是差不多,因此,接过了设计师给陆南搭配的手包,是一个黑白蛇皮纹手包。
在手包里,配备了一些女性必用的东西,比如小镜子,口红之类,都是时装店给配的。这里面,再加上一些陆南的私人用品,足够了。
刘明明翻找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