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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十年后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大燕的将士堆砌起来,想来他们比你们云国人更加熟悉那三百里土地。萧承衍和林余安就如此有把握,你能办成此事?”

    “本就是云国的东西,物归原主,天理使然。想来燕皇也是明事理之人。”说出这后半句话时,林子司的眼中闪过一丝讥讽。燕皇当年对煜王在云国的行事可是全力支持,巧取豪夺,子承父业。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林子司如此,越则煜也懒得多费口舌,“既然令尊如此自信,此物就先放在这,待日后你们拿回去也方便。本王还有要事,就不亲自送林侍郎会驿馆了。”

    明显的逐客令,林子司心领神会道,“既是如此,在下也不好久留,最后我家太子殿下有句话要在下代为向煜王转达,云燕两国,唯您与他而已。太平盛世,缺您难全,缺他难为!”

    此话说完,越则煜抿紧嘴角,眼中如有寒冰深潭,冰冷一片,但被掩盖在水下的波涛暗流,却是谁都不能参透。

    将越则煜的反应记在心中,林子朝满意地行礼道:“离在下回云国还有十天,王爷,请您三思。”说完自行离去。

    看着桌上的方盒,越则煜默然不语。虽有血缘关系,可林子司和林子朝差别太大,其道行远不及林子朝。就如同方才,与其说自己是同林子司相互试探,倒不如说是何林余安进行博弈,林子司的一言一行,都全然在林余安的操控之中。从这些年来的线报看出,林子司是一个完美的林家嫡子,算不上大才,却也不是无能之辈,同时他也是一个完美的傀儡,一路的晋升是顺风顺水,因为他只能走在其父圈定的圆圈中。他懂的伪装,懂得虚与委蛇,但他的面具是脆弱的,轻轻一碰,便会碎的一塌糊涂,他豁不出去。

    而林子朝不同,为了目的他懂得不择手段,哪怕是暂时放弃自我,放弃原则c尊严,变成一个他最厌恶的人,他也能完美的笑着,面对众人。

    这,也是自己最厌恶林子朝的一点!

    回过神来,越则煜唤来小仆问道:“叫林子朝来见本王。”

    “回禀王爷,林子朝方才出门了,不在府上。”

    “什么时候?”

    “就在那位林侍郎出门后。”

    握紧双拳,越则煜脸色难看至极。自己就是为他着想,让他避免同林子司见面,他倒好,主意正,恨不能立刻让人认出他。自己倒要看看,真出了事,他要如何收场。

    林子司的马车到了驿馆前,刚下车,便被一身穿水色长袍的人撞了个满怀。

    长袍少年连连冲林子司道歉,“对不住,我有急事,走的快了些。可有伤着您?”

    一旁的仆从立刻围了上来,吵吵嚷嚷道:“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怪不得都说大燕人不懂规矩,果不其然。”

    这话显然在大燕的地盘上,说的尤为失礼,驿馆前的大燕人对此很是不喜,投向林子司的眼神也染上一层厌恶,更有冲动者,作势便要围上来理论一二。见人越围越多,林子朝怕此事闹大不好收场,随即理理衣服,微笑大度道:“无妨,心急难免会慌神,是在下的小厮说话冲了些,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这位小哥若有急事,自行去忙便可。”

    长袍少年行礼后便快步离去,林子司也走入驿馆,吩咐人关上大门。

    在驿馆的街角,长袍少年把玩着刚从林子司身上顺下来的青色玉佩。小时候李氏特意请高人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批过命,林子司五行属金,命中缺水,因而李氏特意求来此块玉佩保平安,林子司也从不离身。虽说幼时自己同林子司相看两厌,见面不多,但毕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便宜哥哥见了面,却一点都没认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自己可有点伤心哈。

    勾着嘴角,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熙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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