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第当天晚上就把信香点上了,只是听他说那叔祖修行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近,没有那么几天的功夫也到不了这里。
哦,对了,刘第已经自己改了名字,说什么既然已经不追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只羡青云逍遥仙,不在凡尘称王侯云云,沈云也懒得管他。
不过眼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墓地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自己忽然过世来不及置办,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其实在乡下,稍微有点年纪的人都会自己备好棺材,因此这也是现成的。
唯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规模不大,而且哪里有见天就死人的?所以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地方,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嘱咐沈云去城里购买。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距离,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回来。
无他,周通周大财主的宅子也在城里。
这一回不偷他个精光连条裤衩也不给他剩下,我沈云百年之后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贼祖贼宗?
呸呸呸,我要男人的裤衩干什么!
而且自己好像死不了
不管了,先下手再说。
沈云稍微化了化妆,易容术也是一名合格小偷的必修之道,那天周家的家丁可是看着自己掉下山崖的,自己如果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街头,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这个世界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现他的秘密,那就糟糕了。
听说京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办法要延年益寿,如果自己被抓到他那里,强行要用各种方法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万一老皇帝心血来潮,想试试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怎么办。
恩,如果没有效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慢慢来嘛!反正皇宫里面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开心,玩的开心
传说以前远古时候还有传说房中术也能使人长生不死,万一那老皇上还想试试双修之法能不能奏效,那沈云除了献出贞操,好像也别无他法。听说这老皇上年轻的时候没少豢养自己这么肤白貌美貌赛潘安,再来个金屋藏娇夜夜笙歌,玉人教吹箫
嘶~!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赶紧让自己从噩梦里醒来。
亲娘的!不行,老子要赶紧去修仙,这个世界太危险!
折腾了半天,沈云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年儒生的模样,脸上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身上穿着从私塾先生那里偷来的旧长衫,原本靛蓝的衣衫早就被洗得发白,前襟已经出现了几个破洞也不肯打上补丁,生怕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又穷又酸的浓烈气息。
先凑合一下吧。
沈云一摸唇边的小胡子,倒也还有几分神采。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什么重要的交通枢纽,只是远近村庄的中点罢了。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进出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打个比方说,这里的县太爷在外面偷偷养的一处外宅,平时有几个热情强壮的男性街坊深夜前来送过温暖,他都清清楚楚。
因此他很快就买好了丧事要用的物品,正要躲进一家小客栈里,专等天黑之后再潜入周家。
“这位客官,不好意思,今天本店不招待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