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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马车夫,这车里有半点动响都不可能逃过他的耳目,我可曾有过半点不规矩

    兔子不吃窝边草,何况还是自己男人眼皮底下的嫩草。

    我的眼尽是笑意,毫不遮掩地告诉他,他嘴角撇了下,假装没看见。

    喜欢看他为爱吃醋的样子,也喜欢看他傲娇的神情,更喜欢看他假装平静实则紧绷的姿态,我这种喜好真的很变态。

    视线越过他,看到他身后的风景,一片黄沙苍茫,空气里都弥漫着荒凉的沙子腥气,干燥又荒芜,一阵风吹过,散飞的沙子扑上脸,顺着衣领钻入,贴在皮肤上又热又痒。

    我眼神一凛,“到了紫苑边境”

    这风景与我看惯的“泽兰”秀丽,“白蔻”大气都不同,满目辽阔又人烟稀少,极目远眺,三三两两的小屋错落,也是枯草屋顶,石墙简陋。

    几日在车,一则为了严密的保护合欢,二则自己也不是个贪看风景的好奇宝宝,我从未掀过帘子,突然的风景变换,还是让我多看了几眼。

    “是的。”沈寒莳低低的声音里多了几分凝重。

    我知道,他这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暗算而凝重。“泽兰”是我的地界,防御部署都在我的掌握,若有人要下手,与其在我掌心翻腾,不如待合欢进入“紫苑”后再动手要容易的多。

    一路上的平静都在预示着这个猜测,也仿佛在宣告着山雨欲来风满楼,所以我能明白沈寒莳的郑重。

    “为什么选这样的地方”看着空远的黄沙景色,我眉头微紧,“你该知道,这样的地方我们没有任何隐藏的可能。”

    身为经验丰富的刺客,若让我选择,我当然喜欢在人少处埋伏,最不喜街头闹市。人多,变数就多,谁也不知道当你算准的一剑刺出时,会不会有个突然摔跤的小贩,或者打闹跑过的孩童。

    所以对我们而言最大的保护,反而是集市或者繁华小镇,而不是这样的地方,想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将这几辆车一成擒,那根本不可能,但是在开阔之地,就难说了。

    “你是顶尖高手,单独行动自然喜欢人少之处好埋伏。”沈寒莳笑笑,“可你认为天底下有几个你这样的高手紫苑既然势在必得,那必然不敢赌着让一两名刺客来,只要他人多,这种开阔之地,远远的就能察觉。论单打独斗,天下间你少有对手,论行军打仗,沈寒莳认了第二,谁敢认第一”

    自信萦绕在他周身,气势隐隐勃发,端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他自然也知道自己的魅力在什么地方,给我一个傲气的眼神,转身走开。

    我站在车前,看着车里的合欢,伸出了手。

    他瑟缩了下,一瞬间我看到他眼的惊喜,转而又迟疑,那手迟迟没有伸出来。

    “怎么,又麻了”

    他还是呆呆地坐着,水晶玉雕般的秀美。

    “你的体质好奇怪。”我思虑着,“把手给我,我摸下你的脉。”

    天族医术神幻,如果他有什么毛病,倒应该还难不倒现在的我。

    他连忙摇着头,手忙脚乱地跳了下来,“没有,我只是饿了,饿了。”

    人落地,脚下歪了歪,站不稳。这样子,根本就是手脚麻木未复强撑着,不等我伸手,他抓起帽子带上,朝着沈寒莳的方向一步一绊跑了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与前几次比起来,他似乎越来越容易手脚麻木,恢复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为了防止为人偷袭,所有的人几乎都是性的装扮,一模一样的衣服,包括我,包括其他车上的护卫,同样的斗笠帽子,同样的衣服颜色,混杂在一起,让他人无法轻易找到他。

    可我发现,那种独特的干净气质,却是别人绝对学不来的,即便他夹杂在人群,我也能轻易地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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