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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