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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抢,“一点都不抵抗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阴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店主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吉·万帕的事都讲出来了。“你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兹说道,“你认识罗吉·万帕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么,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了?”

    “一个青年人!他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贝,二十二岁就如此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露头角哩。”

    “哦,”弗兰兹又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

    “中等身体,同这位阁下的身体差不多。”店主指着阿尔贝回答说。

    “谢谢你这样比较。”阿尔贝鞠了一躬说道。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又说道,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岁时就到了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以此为生。小万帕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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