笳带着手套拿起这把匕首,道:“现在大家看到的,就是当日杀死李鸿和的凶器,凶手用手握着这把匕首,”她握着匕首在空气中挥动了一下,“割破了死者的脖颈。也就是说凶手握着的部分不会沾上血迹,从而在刀把上,留下了不太明显手印。”
蔡维申也带上了手套,将匕首接过来看了看,仔细分辨之下,刀把上的确有的类似指痕的印记,不过那需要十分仔细才看得出来。
杨清笳道:“这个凶手留下来的手印大小,明显与郑阕的手不相符。”她蹲下身拿起郑阕的一只手,这手是一只世家公子的手,手指细长笔直。
“这是个一模一样的匕首,”杨清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向大家示意了一下,“你将它握着。”
郑阕依言握在手上,杨清笳端着一杯墨,从他握着匕首的对向泼了些上去。
随即她将匕首拿了过来,呈给蔡维申:“这是刚刚郑阕留下的手印,大人您看,郑阕留下的手印明显四指并列部分要细上一些,而凶器刀把上留下的手印,指节粗大,指长粗短一些。”
蔡维申点点头。
一旁的卞轻臣却道:“大人明鉴,这不过是个模糊不清的手印而已,如果以此为据就认定凶手不是郑阕,岂非太过草率?”
蔡维申又点了点头。
杨清笳道:“如果卞状师认为这个匕首不足以证明郑阕不是凶手,可以再看看当时郑阕所穿的这件衣服。”
“衣服又怎么了?”卞轻臣摇扇道。
她带上手套,将郑阕前襟染了血的那件外衣拿了过来:“这是郑阕早晨醒来时所穿的那件衣服,衣服的确前襟染血,但这件衣服,如果作为凶手行凶时所穿的血衣,未免太过奇怪。”
卞轻臣哼笑道:“郑阕当时穿着这件衣服去杀人,结果溅了自己一身血,又有何奇怪的?”
杨清笳闻言笑道:“卞状师,看来您是对人的生理构造一点都不了解,我且问你,你真的这认为衣服上的血迹没有什么异常么?”
“有什么异常?”卞轻臣斜觑了她一眼,十分不在乎。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人的颈部是人体的动脉所在。如果一个人的颈部突然被割断,那么动脉血液流动时所产生的压力就会让血液从伤口处大量喷涌,造成大量喷射状的血迹。”她当众展开这件前襟带血的衣服,“大家可以看看这件所谓的血衣,他前襟上的血迹是非常规整的成片血迹,而且这一大片血迹的边缘,还有那种缓缓洇开的痕迹。”
“你的意思是”蔡维申捋须道:“这血迹不是割破脖颈所溅上去的?”
杨清笳点点头,道:“大人明察秋毫,这片血迹明明就是有人故意将血液由上至下倾倒所致。”
“别人家小姐闺房中最多的一定是衣柜,咱们家最多的却是书柜,都把老爷房里的两个书柜用上了,还是放不下。”
“我明天上街再买一个书架,应该就够用了。”
“小姐该给自己买两套新衣服了,”霁华打开床上放着的瘪瘦行李包:“你看这款式都是几年前了的,而且小姐的衣服都太素了,不是黑的就是白的,现在孝期也过了,小姐还是得置办几件鲜亮的衣服。”
杨清笳擦好最后一本书,笑道:“也好,一直忙活着破案打官司,也是好久没上街逛逛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出去吧。”
霁华闻言高兴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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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脚下,皇城气派。
当年杨清笳刚刚来到明朝,又逢杨家巨变,根本无暇好好一观这帝国京都,如今兜兜转转再度回到这里,周遭对于她而言,似乎都是那么新鲜。
顺天府的繁华是丰城县无法比拟的,自永乐帝迁都至此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