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疯狂,数十万热情洋溢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热闹喧哗一片,气氛高涨火热。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兴奋的笑意的盯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入城仪式正式开始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一人一马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高高仰着头率先进了城,紧随在他之后的,是中路军校尉沈鸿轩,他同样身穿铠甲披着红色披风,盔甲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他抬起头,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就像处于黑暗中的人会向往阳光一样,人总是会对自己没有的东西产生渴望,洛月汐也不例外。不可否认,她确实是在向往着沈鸿轩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暖,最重要的是,这温暖是她一人的专利。
“我这一生,不求名留青史,不愿轰轰烈烈,只想安宁喜乐,平平静静。哪怕是家长里短,哪怕是琐碎小事,你明白吗?”握紧手中的手链,洛月汐第一次对沈鸿轩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她知道她这样的理念和想法,与他是完全不同的。她不想成为男主生命中的一个“正宫”,也不想因为他跌宕起伏的人生改变自己的轨迹,她只想平安度日,哪怕这样的生活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单薄无趣的,但对她而言,却是她上辈子难以企及的存在。
就这样把彼此之间的问题撕开来反而会好些吧!他不是能陪她安稳度世的沈鸿轩,他是注定命运跌宕起伏的天命之子!就这样把一切摊开来说吧,他要去修真也好,要追求长生也好,都和她没关系,这些人生这些未来都不是她想要参与进去的。
长生门前是祭场,脚下多少白骨枯。她曾经踏着满地的鲜血和尸体痛苦c绝望的活着,也曾经在万念俱灰下选择死亡。在这一世的新生中,她只想,为自己活着,去选择她喜欢的方式活着,做她喜欢的事,过她喜欢的人生,仅此而已。
“我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啊!阿月你,一直想要的,就只是平平静静普普通通的生活啊!我一直都在看着你,所以你想要的,你期盼的,我全都知道啊!”沈鸿轩握住洛月汐的手,诚恳而专注的紧盯着她的眼睛,目光中一片灼灼,沉淀着太多激动的情绪。
洛月汐怔愣了下来,她和沈鸿轩是自小定亲,早在她知道沈鸿轩会是她未来的丈夫时,她就已经接受了和他成亲这样的未来,她并不排斥沈鸿轩,甚至可以说非常向往沉溺于沈鸿轩身上的温暖,他以为沈鸿轩和她是一样的,只是因为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