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托给他们的好朋友顾阿姨,顾阿姨是个画家,没有结婚,她很照顾我、很疼我,完全将我当成自己的女儿,让我念最好的学校,也教我绘画,对我而言,她就像我的妈妈。」
「噢,那她有没有和你一起来台湾?」
「没有,顾阿姨嫌台湾天气太闷热,她不喜欢。其实她错了,台湾的春天好美好美,我走了那么多的城市,就是春天的台湾最有魅力,让我不想再走了。」
「你一直在旅行吗?」
「是啊,我在一个城市绝不待超过两个月,噢,我忘了说,我是边旅行边工作的,我是个插画家,用涂鸦写日记的那一类,我会将我的旅行所见与心得用涂鸦的方式表达出来,出版社会帮我出版成笔记书。」
「哪里的出版社?」
「台湾的出版社。讶异吧?」顾冉冉笑了笑,「我人在海外,却选择台湾投稿,那是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在台湾长时间停留,台湾是我父母的故乡,是顾阿姨的故乡,当然也是我的故乡,人流浪再久,终究还是会想回故乡的。」她呼了口气,伸伸懒腰,「喂,你骗我说了好多话,害我肚子好饿喔,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
「都下午三点了,还要坐餐厅不成?」她笑了笑,黑幽幽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们去买披萨来吃好不好?」
闻人奇又被她的话震了一下。
顾冉冉却彷佛丝毫未察觉,继续兴高采烈的说道:「今天的阳光太可爱了,这个公园也很棒,我们吃披萨当成野餐,一定很好玩。」
就这样,时光彷佛倒流回五年前,闻人奇又和一个叫冉冉的女孩捧著两盒大披萨坐在公园椅子上。
此情此景,又让他叹息。
「如果……这时再出现一只小狗,我也不会感到太讶异。」闻人奇喃喃的说。
「小狗?」顾冉冉听到了,睁亮了眼,「我也喜欢小狗,尤其是乳牛狗……」
「乳牛狗?」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品种,闻人奇听都没听过。
「就是那种黑白花的小狗嘛!它身上东一点西一点黑的,不就像乳牛吗?」
「那种狗啊……」闻人奇笑了,「我家刚好有一只。」
「哇!带它来让我看看好吗?好吗?」她显得异常兴奋。
「下次我会带著它一起出来。」
「你太太也喜欢狗吗?」
顾冉冉无心一问,却让闻人奇变了脸色。
「为什么要提她?」
「怎么不提?她是你太太呀。」
闻人奇不语,脸色更黯沉了。
「我想,你不爱她。」审视他半晌之後,顾冉冉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爱的是那个叫绣球的女孩,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和她结婚?」
「冉冉,你懂男人吗?」
「不懂。」她回答得很老实。
「对男人而言,如果娶不到最心爱的那个女孩,那娶谁又有什么差别?别人要他娶,他就随便娶了。」
「你不爱她,却娶了她,但心不在她身上,所以外边的阿猫阿狗随便对你勾勾手指,你就会背著太太偷腥,对不对?」
「别安那么严重的罪名给我好吗?」闻人奇扬了扬嘴角,「我承认我不是忠实的丈夫,的确也和一些女人来往过,但绝对没有阿猫阿狗的来者不拒。」
「你有选择?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顾冉冉挑了挑眉,冷哼一声,「外貌?体态?还是身家清白?」
这个问题让闻人奇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他似乎挣扎著要不要老实讲,但最後他还是决定招了。
「冉冉,你看过琼瑶的小说『湮雨蒙蒙』吗?黑豹子陆振华终其一生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而他却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