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任何温度的字句,「这杯酒要庆祝我脱离这个结冰的地狱,从此再也不用看见你们。」她仰头一饮而尽。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其实有些喜欢你。」潘慧兰看著她叹了口气,「你的骄傲和伶牙俐齿,是雨荷一辈子也比不上,说实话,你真的比她出色许多,她像一杯白开水,你却像酒,醇得醉人,愈陈愈香。」
「多谢夸奖,夜深了,如果你没其他事的话……」话未说完,她的眼睛开始模糊,霎时天旋地转,之後倒在地毯上,不省人事。
潘慧兰看著昏迷的她,蹲到她身边,轻轻的说:「绣球,我说过我是个母亲,如你所言,我必须为雨荷除去一生的阻碍,而她一生最大的阻碍就是你,虽然你口口声声说再也不会回来,但你那么聪明,那么心机深沉,手段那样高杆,我怎能相信你?最保险的方法,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不再出现,从现在起,海洋深处就是你的安眠之所,我会吩咐他们在你身上绑铅块,可怜的你,再也看不到天日了,更可怜的是,没有人会想找你,所有人都认为你出国,在世界的某个地方,你不该恨我,因为我只是遵照你的心愿,你说的——『让冉绣球从此消失』!」她阴恻恻的笑了。
窗外,四月天,绣球花是淡红色,这是花期结束的颜色。
■■口
闻人奇在自T大拂袖离去的极短时间内,就搭上飞机飞到国外放逐自己。
一个月後重回台湾,他原奉以为这些日子来已经将自己的心锻链成了铜墙铁壁,将那朵带著毒的绣球花从他心底连根拔除,但事实证明他的功力还不够,当听到闻人静告诉他冉绣球和冉家断绝关系,远走国外的消息,他心底还是不由自主的痛了起来。
此外,顾秋霜也离开了台湾,原因不明,只在闻人磊的电话答录机里留了极简短、颇令人费解的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总有再见之日,勿念。
就这样,没头没脑的,让闻人磊急得跳脚,但无论他怎么查、怎么找,就是没有顾秋霜的消息。
女人难道是生来作弄男人的?闻人奇叹息,这段日子以来,他几乎不笑,眉头紧销已经成了习惯。
一个月,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消沉,决定振作,所以积极投入工作,盖饭店,盖购物广场,盖百货公司。
两个月,冉雨荷兴高采烈的来到他家,开心的展示她的成绩单,每科都在七十分以上,直说这是闻人奇的功劳,她一定要好好谢谢他,就这样,他们很自然的走在一起。
三个月,冉雨荷几乎天天来到闻人家,但奇怪的,披萨总对她不假辞色,不只不让她摸,还不时对她龇牙咧嘴,让冉雨荷气得哇哇大叫。
「阿奇,你送走它吧!这坏东西总对我咆哮,我好怕呀,怕它不知哪天要咬我一口!」
闻人奇一个招手的动作就将披萨唤回身边,它温驯的伏在他脚边,半点不见方才对冉雨荷不友善的凶恶模样。
「它和我感情这么好,你说我怎么送走它?」他淡淡一笑。
「但……我怕它呀,我从小就不喜欢狗,狗也不喜欢我。」冉雨荷一脸委屈,嗫嚅的说:「如果……如果……你不送走这坏东西,我怎么……敢嫁到你家来嘛?」说这话的同时,她红了脸,两人的交往早得到双方亲友的祝福,所有人都知道闻人奇和冉雨荷是一对金童玉女,所有人都准备好了要喝他们的喜酒。
「我不可能送走披萨的。」闻人奇看着她,唇边勾起微笑,「如果想和我结婚,就必须学习和这只狗相处。」
「你——」冉雨荷噘了噘嘴,女人像她这样似乎有些悲哀,和一只狗争宠都还争不过!
但想想,男人不都这样吗?爱马,爱车,爱宠物,甚至爱电脑都胜过爱老婆,她其实也不必太钻牛角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