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夏。
植物园的荷早开了,八公顷的绿荫,田田荷叶和暗香浮动的朵朵荷花勾来了光跟影在每条缝隙中静静走了一回。
接近中午,是植物园最安静的时分。
晨连、早操、打太极拳、跳土风舞的人要不去了菜市场或是回家睡回笼觉,该上班的、该上学的,一个不少的去了该去的地方。
可也不是没有漏网之鱼。
书包的肩带拉到底,没几两重的书包贴著大腿,每一摆动就把书包往旁边甩,卡其色的制服倒还中规中矩的穿著,双手叉在裤袋中,这人漫无目的的从游园步道走过荷花池岸。
陶纽曼大大的打了个哈欠,揩了揩泪水,对明媚春光视若无睹。
明目张胆的跷课是例行公事,对一个毫不吸引他花费青春光阴的地方,他又何必委屈自己每天非得泡在那里不可。
当然啦,前提是没有好事者去跟家中的大老告状。
绿色如一帘幽梦,而他的目的地是越过植物园到重庆南路上的保龄球馆。
几场保龄球打下来既可以消耗多余的体力也顺便杀掉整天的时间,是他还算喜欢的活动。
就效率来说,从这边穿越过去最是节省时间跟力气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豆荚,如婴儿的胳臂那么大,青黄不一的掉满了路径,他喀啦喀吱的踩过,脚下的力道挤出荚壳中的豆粒,有绿有红,往四处迸开。
那豆子滚呀滚的,有的滚进杂草边,有的静静躺在路中央,剩下的几颗碰上硬物又弹回来,撞上不远处一双白布鞋又兜了小半圈才摆平。
它的力道太小,按照白布鞋的主人的专注程度,理应激不起任何注意的,可是当她看见树干上的几道小影因为突如其来的杂音而飞走,她稍稍的蹙起眉来。
确定了噪音的来源,胡因因没吭声,只是停下手边的动作,等人过去。
她无意识的捏著粉彩笔,托腮,眼神带著克制的忍耐。
一个身穿某家知名的女中制服,一个身穿某家男校的制服。
书包也是证据之一,一个吊儿郎当的挂在肩膀上,一个吊在树枝上。
很明显,两人是同道中人。
但谁都没有跟谁打招呼的打算。
跷课可不是什么太光荣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阿曼不由自主的眼瞄见横放在她平坦小腹上的白板。
白板用夹子夹著画图用的纸张,上面有几抹嫩粉的颜邑。
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在那一刻,心绪少有悸动的他很想看看她写生的纸上面画了些什么。
这段路他走过几次,因为地处绿荫深处,僻静得很,有的也只是鸟啾虫鸣,带著土味的各种植物,在此碰到人是头一遭。
但,遇见了,了不起多看那么一瞥,即使,那个女生有张称得上是绝色的巴掌脸──
阿曼还是从容不迫的经过她,走到绿径尽头,越过七里香的小门,保龄球馆在望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阿曼的游荡是有计画性的。
他心思缜密,也不贪心。
几天的安分守己,然后才是偶发性的失踪。
对于他几天跷一次课的行为,碍于他出自影响力颇重的政治家庭,又,家底丰厚的他是学校少数肥羊之一,再则,他面貌讨喜,对皮相缺乏免疫力的师长们实在抗拒不了他耀眼的光芒,跟其他行为更为恶劣张狂的学生比起来,他简直是狼群中的小绵羊了,偏心之下,对他这小小叛逆也就都睁只眼闭只眼。
他也游走于这样的夹缝,谈不上露骨的反叛,却让他得以在窒息的青春中找到一扇稍微可以喘息的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