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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好朋友,众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为在乡下是邻居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感情比一般同学还要好,长大后,他们也一起上台北工作。总而言之,只要认识他们的人,肯定都知道这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扬有点无奈的看著抱著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总是爱赖床,而且是赖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赖似的紧闭著眼睛。

    她对他总是有那么点特别的依赖,从以前就这样了,反正他也习惯了。

    “不行,你起床的时间到了。”邵虹扬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听见没?快起床。”

    “我至少还可以再睡十分钟,再十分钟就好了啦!”她整张小脸皱了起来,白玉小手赶紧挥开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双手环胸的睨著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觉得你去公司有时间吃吗?”她如果敢说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痒。

    “呃……应该没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站了起来。+“拜托你……求求你……再让我睡十分钟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滚。“不然,八分钟也行。”

    “一秒钟都没得商量。”邵虹扬直接否决掉她的提议。

    “你很坏心耶──”她哀怨的又滚了两下,然后才默默的爬下床。

    “谁教你每次都不早点睡。”

    “我……”她深吸了、口气想反驳他,刹那间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于是又乖乖闭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著身高的优势,硬生生的敲了她的头一下。

    人矮就是有这个缺点,摸著头,侯清歌可怜兮兮的想著。虽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这种一八五的长人,明显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怜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长叹,“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来,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为畅销的职业作家,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真是轻松啊──”

    邵虹扬苦笑的皱皱眉头,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在说他。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那么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还骑车送某人上班到底是为了什么?“好吧!既然你这么讲,那待会吃完早餐我就去补个眠好了。”

    “呃……别这样嘛!”侯清歌孬种的往他靠了过去,讨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绝不会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计较的,对吧!更何况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感情浓厚,你才不会跟我计较这种小事,对不对?”

    邵虹扬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

    “所以?”她试探的看著他。

    “所以?所以又怎样?”

    “邵虹扬!你别忘了,我们上台北前,你妈是怎么交代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侯清歌干脆搬出法宝。

    她就不信,事亲至孝的邵虹扬会不乖乖就范。

    “你也别忘了,她说的是‘两个人要互相照顾对方’。”他灿亮有神的眸子紧锁著她的。

    这一提她就心虚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脚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个儿的房间。“呃……我要赶快刷牙洗脸,上班要迟到了。”

    邵虹扬好气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随即走回厨房为她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夹上厚厚的肉片和马铃薯沙拉,饮料是他亲手榨的鲜橙汁。他轻扬著浅浅微笑,帮她把早餐装袋。依他估计,清歌就算下一秒就冲出来,还是没那个时间来得及吃早餐。

    那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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