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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以轩的家位在一座高级公寓的顶楼,约有五六十坪,的确是需要一名管家来处理杂务。

    他们很公事化的谈妥薪资和她的工作内容。

    公事化,这便是方尔雅搬进去後,陆以轩一贯的态度。

    仿佛那个吻从不曾发生过。

    他是後悔了还是失望?

    她想告诉他,她并不在意他在吻她时,喊的是寻寻的名字。

    而他当然是在意的。在意自己弄错了对象,在意自己竟把平凡的石头当成了珍珠。

    现在她总算知道,妈妈一再告诫过她的,被爱情冲昏了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被冲昏头的仅只她一人,并不包括陆以轩在内。

    就算他神智不清,也不会是为了她方尔雅。

    他们的对话也是极实际的。

    「……麻烦你把那件蓝色的衬衫烫好……」

    「……我的黑西装从洗衣店拿回来了吗……」

    「……晚上我不回来吃饭……」

    诸如此类。

    现在她最常对他说的话不是「是的,陆先生。」就是「我知道了,陆先生。」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是谁失望多一些?她不是他想要的?还是,她想要的,他给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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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先生,晚饭就放在微波炉里。对不起,我要去上课了。」

    方尔雅一听见他进大门的声音,便匆匆忙忙地解下围裙,走进客厅报告著。

    陆以轩打开鞋柜,换上拖鞋,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你吃过了吗?」快下班时他接了一通电话,躭误了时间。平常他总会准时下班,快快吃完晚饭,让他负责的管家可以把厨房打理好,然後从从容容地去上课。

    「喔,吃过了。」尔雅有点不安地回答。主人都还没吃,她就把自己喂饱了,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陆以轩看了一眼手表,把刚脱下的皮鞋又穿了回去,「我送你去上课吧,快迟到了。」

    「陆先生,不用了。慢个一、二十分钟没有关系的。」得让他吃重新加热过的食物,她已经很过意不去。

    「别罗嗉了,」他有些不耐烦,「快去拿书包吧!」

    「谢谢你,陆先生。」尔雅很快地跑回自己房间里,拿了背包。

    她一定要在每句话里都加上陆先生这三个字吗?他下满又毫不讲理地咕哝著。忘了今天的情势,完全是由他主导的……

    他不也是在每一次不得下称呼她时,喊她方小姐吗?

    在那样吻过她之後,这个用诃显得十分奇怪。

    他只是害怕自己又忘情地喊出那两个字……

    她当然不是寻寻……

    车子停在十字路口时,他仍然不断地告诉自己,她明明不是寻寻……

    「对不起,那天我不该……」他没有说完,仍弄不清楚为什么道歉,他不该吻她?还是不该把她当做寻寻?

    方尔雅也有相同的疑问。两件事都没错,只有他说的不该两个字才是错的。

    她很想这样回答。只有残存的自尊心才阻止了她。无论如何不想对他承认,她迷恋他到无可救药,就算明知自己是代替品都无所谓。

    「没关系,人都有一时冲动的时候,你不用在放心上。」

    不用放在心上?她这么说是因为她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吗?

    怒意顿生!他不由得又想起之前她是以什么为生的。她吻过的男人不知凡几,当然不会放在心上。或许他该把那个吻的代价加到下个月薪水,还是像他所看过的,直接把钞票塞进她的上衣?

    他不再说话,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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