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扑倒是第一次。
被男人扑倒可能是许多女人的一种绮丽幻想,可是我现在没有办法有什么感觉,因为扑倒我的是一只狗,一只流着口水、体型比我壮硕好几倍的超大狗。
晓星花坊从早上九点营业到晚上九点,营业项目除了鲜花的买卖,还包括了各种会场的布置,溥妈甚至还兼营了插花教室。因为营业时间长,所以上班分了两个班别,正常的朝九晚五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九点,而我很幸运地上的是正常朝九晚五的班。
假日对花店来说是比较忙碌的日子,照理说员工轮休是不能排周末假日的,可是我在上了一个多月的班后,竟还没上过假日的班,溥妈排给我的休假都是正常的假日,让我实在要害怕溥妈对我的特殊待遇,会招来其它同事们的罢工抗议。所幸,其它员工好象都很理智,而且都很疼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是花坊里年纪最小的,而且又很有人缘的缘故吧!
尽管我受尽大家的宠爱,可是花坊有难,我可不能袖手旁观。
说有难大夸张,其实是因为这个星期日是所谓的好日子,喜宴特别多,花坊一连接了好几个婚礼会场布置的案子,有点忙不过来而已。
本来这个假日我还是轮休,而且溥妈说我的脚伤还没完全好,所以不要我过来帮忙。可是受人点滴,报以泉涌,是我的为人准则,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不跳出来挺身相助呢?于是我硬是自告奋勇地要在星期日过来帮忙。
也许是因为我第一次在假日上班,前一晚我竟然忘了拨闹钟,我依然如平常假日,在九点多时才幽幽转醒,等到我能清醒地看清闹钟上的指针时,指针已经指着九点半。
时间让我从床上惊跳了起来,我用我这辈子最快的动作换衣梳洗,然后冲了出去。
从公车站到花坊,需要横跨过一个小公园,我奋力地冲刺,不敢多耽搁一秒钟。
谁知,才踏入公园,迎面就来了一只雪白的大狗,兴奋异常地直扑向我而来。
所以,我现在就是被狗扑倒,还被牠的口水舔得满脸的狼狈相。
屏着气,我不敢有太大的动作。虽然这只狗看起来像是很高兴地在舔着我,可是,谁知道牠什么时候会翻脸?
「米洛!」从前方传来一声清亮的男声。我想是在叫这只狗,因为牠高兴地转头吠了两声,又继续转过来舔我。
喂!狗大哥,主人在叫你了,赶快回到主人身边去,不用顾虑到我,真的!我不介意你疏忽了我。
这位狗大哥显然对我的兴趣比对牠主人高,整只就趴在我身上,努力地摇着尾巴,还不忘用牠的口水对我的脸多加照顾。
「米洛,不可以。」狗大哥的主人终于赶到,将绳子挂上狗大哥的项圈,死命地想将牠拉离我的身体。
经过主人的一番努力,用了三种姿势使力,再加上口头上的不断威胁利诱,狗大哥终于乖乖地从我的身上离开。
从地上爬起,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可是脸上的口水,真教我欲哭无泪。
「咦?是妳?」将大狗安抚好后,狗主人抬头看我--他居然是那天在公园里撞到我的那个匆忙帅哥。「噗……哈哈哈……」
我的一身狼狈让他笑弯了腰,他笑得很夸张,而且似乎没有要停止的模样。
「是,很抱歉,是我。」我满脸懊恼地看着他夸张的笑容。也不想想,是谁害我变成这副德性的?
「妳怎么老是被撞倒?」努力克制着笑,他眼眸晶亮地看着我。
「我这次是被扑倒的。」我口气抱怨外加眼神哀怨。
他莞尔地笑了,低头在口袋中找着什么东西,最后拉起他的背心帮我擦掉脸上的口水。
「对不起,牠是因为喜欢妳。」我们的距离不到一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