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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是很可怕的东西,它会慢慢侵蚀你的生活,当你发现时,它已经成了日常的一部分,对她,也可称得上是一种习惯吧!

    由小至大,姊姊是他唯一说得上话的女生,其它的,都令人厌烦。第一眼见到她,觉得她就像蟑螂,怎么看就是令人讨厌,可生命力却很顽强,不管他说什么,或做了什么,她都不以为意,只会哈哈大笑,如果不是因为她能让姊姊开心,爷爷又莫名地喜欢她,他绝对会拿扫把将她轰出门。

    随着时间过去,他学会将她当成隐形人,他甚至还跟她小小地打过几次架,但基于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他都是挨打的份,除了玩扑克牌时能光明正大地讨回来,但自从上次瞧见她眸中的泪光后,他就不喜欢再跟她玩牌了。

    「怎么脸这么臭,不欢迎我啊!」她蹦到他面前,一脸笑意,距她上次来,已经过了三个月。

    「这么久没见,愈来愈有男子气概了。」她拍拍他的肩。

    「交女朋友了没啊?」

    他瞪她一眼。「白痴。」

    她朝他挥奉。

    「嘴巴这么恶毒是交不到女朋友的,小鬼。来,让姊姊传授你几招,喂!我话还没说完,你走去哪?」

    当他这三个月一直在期待她出现时,他知道自己有麻烦了,习惯后往往便是上瘾了,而瘾……最为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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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心姊姊:

    我可以这样叫妳吗?这是我第一次写信给作家,真的好喜欢妳的书喔!尤其是《来上我吧》……

    「噗——」思琪一口水喷了出来。「哈哈哈……哈……什么……」她仔细看着信纸。「真的是来上我吧!哎哟……好好笑……」她笑得扑到床上去,今天刚收到出版社转寄来的读者的信,没想到这么好笑。

    陆续笑了三分钟后,她才抹去眼泪,自言自语道:「是《爱上我吧》,不是《来上我吧》,到底是笔误,还是故意要让我笑的?」她仰躺在床上,继续看信。

    可是我不喜欢《再爱我一次》这本书,里面的女主角离过婚了,我比较喜欢看男女主角没有结过婚的,希望妳以后不要写这种离婚的,多写一点好笑的。

    思琪拿起另外一封,却发现这封信的读者比较喜欢《再爱我一次》。

    看到妳这本书时,我非常的讶异,因为妳改变了与以往不同的风格,说真的,妳以前的书我都看不太下去,笑点太牵强,发生的事件有时人为了搞笑而搞笑,我几乎没法看完一本书,不过《再爱我一次》我看到了妳为了改变风格而做的努力,希望妳继续加油。

    「改变风格?」思琪再拿起另外一封,一边说道:「我根本没要改变风格,只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等妳看到牛郎这一本时,可能会吐血。」

    她从信封内抽起信纸,认真地看着第三封信。

    幸运的大德: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真实的事件,请您耐心看完这封信,因为这将从此改变您的一生。

    五年前,我发生了车祸,下半身瘫痪,从此不能人道,我的妻子因此离开了我,[/font=]

    「哈……」她爆笑出声。

    之后我自暴自弃,甚至想一死了之,我望着厨柜上妻子留下的安眠药,在轮椅上痛哭失声,因为药摆得太高,我根本拿不到……[font=]

    「哈哈哈……太好笑了……」她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就在万念俱灰下,我看到了一封信,说是有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在因缘际会下看到了一封信,半信半疑下他遵照信的指示,影印了二十份寄出去,没想到一个礼拜后,他就中了美国乐透,从此成为大富翁。

    我抱着姑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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