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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与他的相遇,一点儿也称不上奇特、浪漫,平凡得就像白面包,嚼起来单调无味,所以也没什么值得回忆的。

    几年过去,她与他之间还是没进出什么火花,因此当他告白时,她还以为他在开玩笑,所以用哈哈大笑带过。

    回家后,她开始认真思考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但怎么回想就是模糊不清,都几百年前的事了,她这种大而化之的人怎么可能记得这些小事……等等,在用力敲了几下头后,她勉强回想起,如果没记错的话,她的第一句话应该是——

    「原来你就是小柔的弟弟?长得真可爱,好象女孩子喔!哈……」

    「神经病、丑八怪。」

    他的回答简洁有力,她的响应也简洁有力——冲上去,扬手扫过他的后脑。

    「哈哈哈……再过五秒你就会死在神经病的手上,看我的北斗神奉,五、四、三、二、一——你已经死了。」

    当然,五秒后他并没有死,不然他也不会在十年后对她告白。

    没想到两人认识这么久了,是她太迟钝了吗?否则,为什么十年来她一点都没察觉到他对她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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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后

    「思琪、思琪,起来了。」

    「嗯……」

    「思琪——」敲门声愈来愈急促,也愈来愈大声。

    「我要睡觉。」思琪将脸埋进枕头内,棉被整个盖在头上。「不要吵我。」

    「不行,快起来!」

    父亲的吆喝声仿若魔音般穿透棉被,让她不得安宁。「人家早上才睡!」她坏脾气地咆哮一声。

    「谁教妳早上才睡!」敲门声愈来愈大。「妳再不快点,上班又要迟到了。」

    思琪拉下棉被。上班?她什么时候上班了?她用力地抓了下头,对了,她已经有工作了,怎么忘了……可恶!她为什么要在寒冷的十一月出去工作?她后悔了。

    「我不去了,我要睡觉。」她抱着棉被翻身,脸蛋在被上磨了磨。

    「不行,快起来!」兰柏兴坚持地继续拍门。「今天才第八天,一个工作起码要做十五天,还有一个礼拜。」

    「好啦!再五分钟。」她含糊地说。

    「不行!快点。」

    「那三分钟。」她捂住耳朵。

    「再不起来我要撞进去了。」

    「你撞得进来才有鬼。」思琪拉下棉被,哈哈大笑。「你的老骨头一定会先散掉。」父亲已经七十,如果还撞得进来,就可以称之为神迹了。

    「敢说我老骨头。」兰柏兴更用力的敲门。

    「好啦!起来了啦!」思琪拉开棉被,在接触到冷空气时颤抖了下。「这么冷的天还要出去,好象卖火柴的小女孩,要买火柴吗?先生小姐,买火柴吧!买火柴吧……」她自导自演装成小可怜的模样,随即长叹口气。

    「早知道就去当演员,我一定会得奥斯卡金像奖的,演神经病应该满适合的。」

    她张嘴打个大呵欠,伸伸懒腰,瞄了眼闹钟。完了,她得快点才行,这下恐怕又要被扣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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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到美味蔬食打工是因为它距离家里还算近,骑车只要十五分钟就到,当初骑车经过时正巧看到在征人,就冲动地跑去应征,因为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收入,再不赚钱就要被爸爸念到臭头了。

    所幸在这儿工作还满愉快的,再加上店面不是很大,所以还算轻松,最忙的时间大概是中午前后,下午来的客人并不密集,所以有时还能坐下来休息,如果勉强要说缺点,只能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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