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还是很聪明的嘛!”丹云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很得意的说。
根据一些好心的人的说法,丹云相信她就快要找到大姊住的朱雀大宅,看来,这一次她的运气不错,竟然能顺利的一个人从青龙岛这样一路平安的来到苏州,这真可以称得上是傻人有傻福。
不知道是大伙儿太相信丹云,还是太笃定以她迷糊个性是做不了离家的小孩,反正丹云就是溜出了戒备森严的青龙岛,不然,蓝之鳞怎么有可能放她在这大街上四处乱逛呢?
其实,丹云能走了这么些个日子而不被眼线怖满天的的蓝之鳞找到,除了运气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不按牌理出牌。
当大伙儿一路从山东一直往南的客栈查深有没有丹云打尖的身影时,这个一向没什么戒心的丹云竟然一路上借住民家,这也难怪以蓝之鳞的能力,竟然一直没能在半途就截到她的原因。
不过,像她这种迷糊性格竟然一路上都没发生什么事,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难道这世上没坏人啦?
其实也不是这样,最大的可能是,她实在迷糊得连骗子都觉得骗她实在有失身份,所以在她那近乎盲目相信的眼光下,只要有点良心的人,似乎都不忍心辜负她的信任,一个个都变成了好人对她,努力回报她的信任。
“看来,再不久就可以见到大姊了。”
丹云一想到可以见到她大姊就好高兴,因为,大姊是除了蓝大哥之外,最能明白她那“丹云式”说话方式的人,所以,和她大姊在一起,她也会像跟蓝大哥讲话一样用最简单的字眼表达她的意思。
蓝大哥和大姊都是她最喜欢的人,也是最疼她的人,如果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话,那不就变成了两倍她最喜欢的人,也是两倍疼她的人?在丹云异常单纯的想法中,这可是一件好棒的事,棒得她完全不理会心中那一丝她自己也不明白的纷乱。
一阵香味飘来,吸引住丹云全部的注意力,她抬头向香味传来的地方一看,原来是不远处街口的一家包子店里,一些热腾腾的包子正出笼了。
一看到那些还冒着烟的包子,丹云不觉肚子一阵咕噜噜的乱叫,这时她才想起她好像还没有吃过饭,现在一闻到这香味,她才发现她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来哟!来哟!又香又好吃的天津狗不理包子,只要客悺吃上一口,绝对会叫好的天津狗不理包子。”那店主人大声的对着热闹街市吆喝。
丹云这下更是心动了,她大步走向那家包子店,现在她的心中唯一的一件事就是能好好咬上一大口的包子,想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突然,一个人从对面撞了她一下,一下子,她和那个人全跌在一起,在她脑海中顿时闪过的念头是——她太想吃包子而没注意其他的事,所以,这一定是她的笨拙惹的祸,她惊慌的想向那个人道歉,当她看到那个人起身就要走的时候,她下意识的伸手拉住了那个人。
那个人没料到丹云有这样出人意表的动作,一下又给丹云拉得摔了个四脚朝天,标标准准的跌了个狗吃屎。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丹云连声向那个人道歉,又连忙想把那个人扶起来,果,当她的眼光落在那个人压在身下,那个熟悉的荷包时,一时之间,那个人像僵住似的看着丹云。
“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我妹妹病得好严重,我没有钱买药,才会做这种事的,小姐不要送我到衙门,我再也不敢了,请你放了我,我妹妹不能没有人照顾。”
这时,丹云才真正看清楚了那个人的样子,那是一个全身脏得看不出肤色的男孩,一身破烂的衣衫好像穿了好久都没换过一样,还不时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
丹云捡起地上的荷包,又看了看一脸惊慌得像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