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墨维嘲讽着说道。
翩然沉静严肃地望着他不发一语。
“我知道我的同伴们有的人直接去做打手或保镖,能够学以致用兼填饱三餐,日子也可以舒舒适适地过。但是我不想,我杀的人已经够多了,实在不需要再多几个来点缀,既然没有学历,我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求学历的劳力工作了。其实那也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他转头望向窗外。
“我想你心里一定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不在那时候乘机脱离孤狼呢?那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是吗?答案很简单,那时候我是很厉害没错,但还是没有他那么厉害。我知道自己绝对逃不过他的追踪,而逃跑被抓回之后的结果是什么,我一点也没有兴趣知道,我只要知道那绝对不会很愉快就够了。
当然,随着时日的逝去,我也更厉害了,或许我早已经不需要怕他了。
但是……”他蹙眉深思。
“也许是麻痹了,甚至是习惯了,也可能是我觉得欠他的,他把我们养大了不是吗?
虽然日子过得很艰辛,至少不愁三餐,他也从不打我们,或许会责骂,但是他自有一套惩罚方式。而且他也教会我们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还有一技之长,尽管这个技能并不是我想要的,但是,至少就这两点上来说,我算是欠他的。
所以,我一直没有脱离他,依然听命执行任务。我不知道人情债要还多少才算还清,我只能顺着这条布满鲜血的路一直走下去,麻痹的生活在这世界上,没有心、没有灵魂,只有一具空洞的躯壳像行尸走肉般生存着,直到有人喊停。
十年后,也就是我三十岁那一年,孤狼因癌症过世,当初的七个同伴也只剩下三个人,其他四个人全在任务过程中丧生了。他把我们各自的酬劳分别存在瑞士银行的私人帐户内,在他临终前,他把它们还给我们,同时也把我们的生命与自由还给我们。
过去,我一直遵行着自己定下的生存原则——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扯上私人的感情瓜葛、不跟任何人合作、不相信任何人、不多管闲事、不和同一个女人做爱两次……”
翩然始终一动不动仔细聆听着,直到此刻她才突然扬了扬眉。
“……那是一种孤独至极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既寂寞又空虚,但是——安全。
直到我得回自由后,才允许自己改变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的原则。
因为我厌倦了,厌倦我的工作,厌倦漂泊不定、居无定所的日子。
虽然瑞士银行里有惊人的存款,虽然许许多多的雇主仍然指定我的服务,但是我宁愿选择单纯却实在的劳动工作,至少那是我自己的选择,至少一点一滴流出的汗水能让我感到自己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再是个傀儡。”
但是他一直找不到他的归属,所以他依然漂泊不定。四年多来,他无止息地搜寻着连自己也不知道的事物。他可以清楚地看到痛苦的过去,但是他的未来却仍隐藏在阴郁晦暗的灰色海洋中,所以他必须继续搜寻,没有选择。
然后,他来到了他身分证明上的出生地——台湾,也找到了他真正渴求的目标——她。
他温柔地凝视她。
“将近二十年的杀手生涯里,唯一令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从未伤过女人和儿童,也从未伤及无辜。”
墨维微微一哂。“当我十五岁时头一次拒绝接下孤狼派给我的任务——
一个富豪之家的九岁继承人,他气得差点失手把我给杀了!但是我告诉他,我宁愿他将我杀了,否则不伤妇孺及无辜者将会是我的杀手格调与原则。如果他不杀我,那就最好记住我的原则。”
“嗯……”翩然故作正经地点点头赞同。“不错的格调,极好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