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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适时地予以制衡避免其坐大,威胁到海外华人的生命财产。

    能让他放松的唯有她,一个不把他当“玄武”看待的真性情女人,率性而洒脱,爱用暴力。

    “开名车,穿名牌,认识名人,一顿饭消费五万六仟元,小费还不算,你要是住平房破屋,我脑袋给你。”

    当她没见过世面呀!“你有看到账单上的数字?”眼力不错。

    沈敬之心里想要的是包含她脑袋在内的常若薇。

    她没有男女之别的勾住他脖子一笑。

    “我是警察,别忘了。”

    观察环境是警察的本能。

    “薇薇,请你体谅我是个正常男人。”

    心跳加快,下半身不争气地起了反应。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向来,他的自制力过人常惹来伙伴取笑,一致认为他还是原封不动的处男,虽然事实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会有原始的冲动。

    “谁说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视线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颗恶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让我出糗呀!”

    “偶尔一次开开眼界嘛!你以前都没感觉耶!我们还睡了一晚也没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没拿他试验人生初体验的课程。

    沈敬之差点呛了气。

    “大姐头,你怎么知道我无动于衷,我是怕挨你拳头。”

    要命,他会被她害死,死因是欲求不满。

    那一晚她上阳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学的负心汉,她的心情好就找了处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气冷就命他“以身相许”,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极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滚来滚去,好几回一脚跨在他胯下搓搓顶顶的,害他一晚不敢乱动,只希望天快亮。

    并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舍不得吵醒她,何况两人当年才十五岁,性的发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隐忍了下来,憋得快成不举的太监。

    若是换成今时,在四下无人的幽静环境,也许他会小人的趁其不备,以最温柔的对待占有她。

    她二十八岁了,不再是青涩纯真的少女,是个适合男人珍惜、娇宠的妩媚女子,即使她不爱打扮。

    一个人的美是发自内心,随意扎起的长发和微绉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当时年少宠坏了她,没人打理就无法自理,随随便便能见人就算了事,从不刻意梳整或烫平衣裳,她没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称呼哦!你真的对我有感觉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鹃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欲火中烧的沈敬之只好请她自己印证,豹子胆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体火热处一坐。

    “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还满意吧?”

    “你……你变坏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他不敢轻举妄动,没半点羞怯地拉扯他脸皮。

    “是,我是为你痴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难受死了,一点也没察觉脱口而出的真心话。

    吓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几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脸。

    “你喜欢我?”太不可思议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难道是被她揍了十几年揍糊涂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脑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为什么我不知情,没有我的允许谁准你偷偷喜欢我。”

    不过感觉还挺虚荣的,他真识货。

    “我喜欢你,薇薇,可以吗?”他忍住腹下闷烧的不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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