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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庸置疑,斥候是正兵。但斥候夜不收又不完全是正兵。他们的军饷比正兵拿的多,但与正兵相比,夜不收并不注重军阵,反而更着重于各人能力。     开大阵,对大敌,以堂堂之阵碾压,注重配合、进退一体的,是正兵。而夜不收则不然。但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却同样危险,而且身负重责。     要当夜不收,就要有拿得出手的本事。     嬴翌三千多兵马,要说平均素质,不见得有多强。从八九千青壮中挑选出三千多人,还不到三比一的比例。而一百一十二个夜不收,则是这三千多人当中的佼佼者。放在整个月牙谷,就是八九十分之一的比例。     在绝大多数的士兵还手无寸铁的时候,他们已经兵甲俱全。     暂时也知有这一百多人嬴翌拿得出手。     夜色朦胧,嬴翌横刀跨马,目光扫过他们,这些夜不收,看起来好像乌合之众。有擅使刀的,用的是刀。有擅使弓的,用的是弓。每个人本事不同,兵器甲具,乃至于形象都大有不同。     依靠他们去开堂堂之阵是不行的,但要搞事,这些人就最拿手。     “贼兵人多,而我人少。”嬴翌沉声道:“但打仗也要分个正奇,人多不定就厉害。你们随我训练不过大半月,但都是有本事的人,今夜就让我看看你们的能耐。记住,我们不是来跟贼兵硬碰硬的,一沾即走,绝不拖沓,打草惊蛇,绝不恋战。”     众人鸦雀无声。     “去吧,以小旗为单位,让贼兵见识见识你们的厉害。”     沉默中,夜不收化整为零,一队对没入黑暗消失不见。     最后剩下张石一队,欲言又止。     嬴翌摆了摆手:“你自去,不要管我。”     “是,大人。”张石深深的吸了口气,打马而走。     嬴翌望着远处好似一条黑龙的贼兵队伍,不禁轻笑起来:“正是夺灵的好时候啊...”     他猛夹马腹,隐隐的马蹄声中,也消失于黑暗。     ...     贼兵迤逦,蔓延数里之长。灯火黯淡,并非大张旗鼓。如果把贼兵比作一条蟒蛇,那么李过所在的位置,就是这条蟒蛇的七寸。     不错,并未出乎嬴翌的意料。这支贼兵的贼首,正是一只虎李过。李自成手下,有名有姓,有资格领兵数万的姓李的,只有李过一人。     他跨马提枪,盔甲俱全,背后披风烈烈,若不知他贼兵出身行为恶劣,合着他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还真当的是一个青年将军。     “也是我不知情,若早知道明廷军饷到此,又怎会闹出如今这样的动静。”李过声音沉稳,颇有些风范。只是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却又不同。     他前次到此,为迎曹操罗汝才而来。那时候不知道军饷的事。自忖若是知道了,这笔军饷怎么也逃不了。但心中却总有一个悍然的身影,让他咬牙切齿。     那个夜晚,那场大火,那个人!     旁边一骑中年模样,身着麻衣,不修边幅。闻言笑道:“依我看不算坏事。”     李过闻言,不禁笑道:“胡先生有什么见解?”     胡先生笑道:“闯王麾下良莠不齐,而要成大业,必定要斩除一些枯枝败叶。这回岂不正好?”     李过一怔,随即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先生所言甚是。”     却又道:“不过军饷要紧,此事暂且莫提。”     胡先生哈哈一笑,揭过这个话题,转言便道:“将军早前所言之人...”     李过闻言,不禁面露自嘲之色:“此人凶悍,我也不讳言,确是被他吓了一大跳。否则也不会向叔父借调先生相助。”     他面露回忆之色:“当初叔父叫我前来迎接罗掌家的,就在前面不远,逢着天黑,便在一片树林之中扎营歇息。不防夜半之时,四面火起,众皆惊慌,呵斥不住。有一人,突入乱军,所向披靡。少不得我几十个心腹好手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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